彰化老翁刮車~要賠30萬自殺!社會的公理不應該沉默遭到扭曲~報導並非全對,我是車主願意說明事實經過!

以死明志是在受到不公平判決之後該做的事
連審都還沒審 誰輸誰贏都未定的情形下
除非自己判斷贏面過低
不然實在想不出有什麼必要自盡

至於在何種情形下會判斷自己贏面過低
恩.............
鐵達尼 wrote:
試問這個案子檢察官起訴了嗎?法官判決了嗎?

所謂偵查不公開,是基於〔無罪推定〕及〔被告名譽〕等原則的保護,在案情尚未明確之前,有必要採取不公開方式進行。

而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規定:「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在下列網友未審先判的激情言論恐怕會觸犯「妨害名譽」罪:

老中醫 wrote:老翁倒楣賊星該敗 老翁的行為不知收斂導至自掘墳墓
K2233111 wrote:死了最好
j75660411 wrote:老人也是人...........渣
livina18 wrote:罪有應得
id714458 wrote:老翁自殺乾我屁事
米格魯.. wrote:以後少一個會亂括車的人了
窮到只剩下7億 wrote:活該~這種人留在世上也無3小路用
Mr. Cold wrote:老翁的死根本就是畏罪自殺
bis0815 wrote:不想賠就自殺嗎?
chiaruwu wrote:害死他的不是這三十萬 而是他八年來 幼稚的行為 老實說 老翁 因該是解脫了
trickid wrote:老翁作繭自縛
老公雞 wrote:上吊老翁是屬於畏罪自殺
66raymond wrote:活到這麼老了,還不懂得檢點,以刮別人車為樂趣,真是死了活該!!! 沒有羞恥心之老人!!!依老賣老

「妨害名譽」罪,好讓人害怕歐,想告人「妨害名譽」,先搞清楚"誣告罪" 及 "證明自身的清白"
ice36fire wrote:
所以老翁+自殺=亂刮車是正確的?
是可以原諒的?...(恕刪)
鐵達尼 wrote:
亂刮車和自殺的行為當...(恕刪)


當場人贓俱獲是現行犯OK???
瞎子也看的出來 他有罪
鐵達尼 wrote:
試問這個案子檢察官起...(恕刪)


罪名能成立再說..
多唸點書吧..
鐵達尼 wrote:
亂刮車和自殺的行為當然是錯誤的,但在司法判決前只能稱老翁是亂刮車的嫌疑人,這是司法對人權的保障!


都被當場抓包
而且被錄下
這個叫做現行犯

根據大法官的解釋
"謂犯罪在實施中或實施後即時發覺者為現行犯"
老中醫 wrote:
本來事情遇到了我也不...(恕刪)


我認為車主要把影片公佈出來才能作出評論!!
現在好像流行~~在網路上面故意被罵,然後蒐證告你,之後求償和解金的人喔,小心一點

尤其這一種蓋大樓的文章,是最好的手段


樓主的文章已經得到大部分人的認同,我想這就夠囉~~~~
jack
這樣就就算了?
難道樓主當初要對方賠命嗎?
將錢要回來,才能證明樓主只要賠錢,那條老人的命是他家的事阿!

如果一個老人拿三十萬的欠款來還
中途自己被車撞死了
你們會說錢不用還了,還包白包嗎???

樓主錢多,也不用這樣算了吧...
也許樓主真的錢多,想的也比我這種買不起5系列的人多.

另外
家屬有沒有是非公道,事後也能看出來.
應該在死後主動說錢還是會從他遺留下來的錢裡面盡量賠償.
而不是死了就可以裝沒事...除非他們很窮困.

嗯..突然想到...讓證據說說話...

01的精神之一.....有圖有真相..

即然有影片..把影片傳來看吧..

應該會有人想要看的吧...

記得要注意人權...馬賽克肇事者的人頭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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