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逼車結果被說的都是我的錯

小海≧▽≦ wrote:我被逼車結果被說的都是我的錯

CrazySha...(恕刪)

否極泰來。。

Mr. Cold wrote:
所以我已經跟您表示說...(恕刪)

沒有禁行腳踏車的路段,沒有繳牌照稅和燃料稅的腳踏車也是可以使用,所以你提到繳稅就不對了。
請問兩輪嘴臉呢???不要只會講四輪,摸著自己的良心,在台灣的用路人,四輪的駕駛道德低落,兩輪的呢?有沒有兩輪嘴臉?行人呢 ??不少行人也是跟鬼一樣,有沒有行人嘴臉 ???

你無法保證,所以這只是單純用路人心態的問題,和兩輪四輪有很大的關係嗎?
小海≧▽≦ wrote:
你確定我有行車紀錄才...(恕刪)


你認為沒錯,
那你就繼續這樣騎啊,
沒出事是你運氣好,
出了事只能說是你自找的

KK ROADSTER wrote:
騎那麼慢就儘量騎外側...(恕刪)


是啊

不是說裝一台行車紀錄器

就可以指責別人的不是

那問一句最簡單的

你變換車道有打方向燈嗎


fanna8862 wrote:
是啊不是說裝一台行車...(恕刪)


他說他不用打啦,
我之前就有問過了,
最基本的行車禮儀都沒有,
還跟人家談什麼路權。

CrazyShark wrote:
整天在嘴臉嘴臉的,
好好笑

樓主那種有行車記錄器就不怕死的騎法,
總有一天會被收走的 XD

整天在收走收走的
好好笑

不知道你的騎法是怎樣才不會被收走
還收走勒

一堆人:樓主雖然你沒錯~~但是為你好~~所以最好還是滾邊邊點~~否則發生事情都是自找的
同樣的心態大概也會被套用在這些人身邊的女性親朋好友上
一堆人:夏天穿短袖短裙是沒有錯~~但是為妳好~~所以最好還是包緊一點~~否則發生事情都是自找的


原來就算合法的事情為了自己好都不要做~~因為即使合法~~但發生了事情都是自己找的
別人對你做非法的事情只是剛剛好而已.....
如果樓主當時載著老婆、小孩,不知道會不會有相同的騎乘風格?
小弟我如果載著老婆小孩,都是龜到不行能閃則閃,哪會想到什麼路權,如果是孤家寡人,這樣還有衝撞的本錢..

elac_chen wrote:
沒有禁行腳踏車的路段,沒有繳牌照稅和燃料稅的腳踏車也是可以使用,所以你提到繳稅就不對了。
請問兩輪嘴臉呢???不要只會講四輪,摸著自己的良心,在台灣的用路人,四輪的駕駛道德低落,兩輪的呢?有沒有兩輪嘴臉?行人呢 ??不少行人也是跟鬼一樣,有沒有行人嘴臉 ???


這你就錯了
慢車種類及名稱如下:
一、自行車:
(一)腳踏自行車。
(二)電動輔助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人力為主,電力為輔,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三)電動自行車:指經型式審驗合格,以電力為主,最大行駛速率在每小時二十五公里以下,且車重(不含電池)在四十公斤以下之二輪車輛。
二、三輪以上慢車:
(一)人力行駛車輛:指三輪客、貨車、手拉(推)貨車等。
(二)獸力行駛車輛:指牛車、馬車等。

第 124 條
慢車應在劃設之慢車道上靠右順序行駛,在未劃設慢車道之道路,應靠右側路邊行駛。但公路主管機關、市區道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對行駛地區、路線或時間有特別規定者,應依其規定。
慢車不得侵入快車道或人行道行駛,並不得在禁止穿越地段穿越道路。

機車可以使用快車道,且依照交通安全規則規定,原則上應保留至少兩條車道給機車使用(不包含機車優先道),但是自行車是明文規定禁止使用快車道的
CrazyShark wrote:

他說他不用打啦,
我之前就有問過了,
最基本的行車禮儀都沒有,
還跟人家談什麼路權。


照你的說法
汽車是不是也要把路權回收?
汽車不該有路權


龜笑鱉沒尾
鬼島一堆鬼腦袋! 台灣有三寶,政客、嘴砲、辦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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