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大家只怕重機上國道?


qiyunn wrote:
你講的我同意,只有...(恕刪)


誰都知道騎機車發生車禍時會比較危險
但機車的數量有因此減少嗎?
開車戴安全帽、裝鐵籠一定比不戴不裝來的安全
難道就要強制人民去戴安全帽裝鐵籠嗎?
每件事都有其風險,不是有風險就禁止
重機使用國道的危險性沒有你想像中的高
方便<<<>>>安全總是兩面刃,難以兼得

杯子蛋糕70 wrote:
大家一直說到四輪有...(恕刪)

可以建議立法,
老車到達一定年限就強制報廢喔!
大陸就是這樣。

qiyunn wrote:
可以建議立法,老車...(恕刪)

老車也有分好壞
十年老賓跟老volvo比新的tiida還安全

應該要報廢特定車種比較有用
Leonyang1603 wrote:
誰都知道騎機車發生...(恕刪)

要汽車駕駛人戴安全帽,
車內加裝防滾籠,
你以為大家都是職業車手,
每天在跑拉力賽WRC嗎?
目前有板金、安全帶、安全氣囊、ESP就夠了!
我也不覺得重機上國道的危險率就有多高,
只是認為萬一發生事故的致死率會很高而已,
機車對於一般台灣民眾是很重要的通勤工具,
因為有體積小、機動性強的優勢,
在市區內的短程行駛非常方便,
不太可能在台灣消失只會越來越多,
很慶幸政府有強制騎乘機車一定要配戴安全帽,
這是機車騎士唯一的人身安全配備,
(騎速可達的不會去穿防摔衣)
確實讓騎乘機車的死亡率大大降低,
之前去越南旅遊,
看到他們的交通狀況整個傻眼,
沒有快慢車道之分、沒有人在戴安全帽、重要路口才有紅綠燈,
所有汽機車不分道都是混合在一起行駛,
非主要幹道的十字路口都沒有紅綠燈,
雙向的車輛都是混合交錯行駛,
所以越南的交通事故死亡率非常高。
紅牌上國道可以先立法,如發生事故後,不幸招後方車輛撞擊或致死,後方車輛免責,並由紅牌賠償損失嗎??!!
不要戰我要保持安全距離,發生意外時,人跟車要往哪邊噴,誰知道~~
老實說, 不要說國道了, 光是在快速道路上, 我就快被重機嚇死了.

基本上, 只要上快速道路, 我就會開啟ACC跟車系統, 而我往往會把速度設定在比速限快12公里(我的時速表比行車紀錄器的速度快約6公里, 所以等於實際車速比速限快約6公里.), 而且除非是超車時, 我都是開外側車道, 同時我都是設定3格(就我的車而言, 那是ACC的最大車距了.).

我並不是想做什麼優良駕駛, 我只求平安的, 不造成別人困擾及不惹上麻煩的盡快由一個地點移動到另一個地點罷了.

雖然儘量守規矩, 還是沒有用, 這星期在平面道路停等紅燈時, 被機車由後方撞上來, 現在我車還在修車廠, 事故當時我的車已靜止超過10秒.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449&t=5136599

我想說的是, 在快速道路開ACC, 即使是在外側車道, 也是常有車會插進來我與前車的安全車距中, 而且常是在離我的車頭不到20公尺的距離內插進來的(最短的距離曾經不到3公尺.), 如果是汽車, 那我就不管他, 反正ACC系統會再慢慢拉開安全距離, 如果有事故, 我有行車紀錄器的證據保護, 反正大不了出險就好了, 我有保一千萬的超額險, 應該是夠賠道路上大部分的車了.

但是如果是重機插進來, 我會馬上解除ACC並減速來拉開距離, 因為一出事, 肯定就是人命, 雖然我有行車紀錄器的證據保護及超額險的保障, 未必會很麻煩處理, 但是我肯定做幾年的噩夢, 而我不希望這種事發生.

所以只要在快速道路上看到重機, 我都會祈禱希望他們不要插進我的安全車距中, 但是也許ACC系統三格的車距對他們的誘惑實在是太大了, 所以他們往往都會插進我的安全車距中, 而且往往都在不到20公尺的距離內插進來, 如果她或他摔車了, 就那個車速與距離而言, 可以反應的時間不到一秒, 不管是自動煞停系統或是我自己都絕對煞不住車的, 所以只好看到重機時就準備解除ACC並減速了.

我相信大部分的重機騎士是會很遵守規則及在意自己的安全, 不過我遇過的好像都是完全不怕死的另外那一小部分的重機騎士.
一般道路要閃避機車摩托車, UBIKE , 快速道路要閃黃牌, 紅牌重機 , 以後連高速公路還要閃避重機? 台灣人也太愛騎機車了吧 !

miguelhhl wrote:
一般道路要閃避機車...(恕刪)


何不說台灣人也太愛開車了?
你有沒有想或路上的機車騎士都改開汽車會是什麼情形?
不要生在福中不知福...

miguelhhl wrote:
一般道路要閃避機車...(恕刪)

難道汽車違停你不用閃?

錯就錯在大家都騎在邊邊,是我就騎在正中央,不要讓人覺得有空間可以超
可是又超不過,才會覺得要閃開

qiyunn wrote:
我記得台灣很早以前是不准150CC以上的機車進口的,
當十大建設的中山高速公路在興建時,
道路上應該沒有重型機車這種玩意,
所以高速公路一開始設計就是給汽車行駛的,...(恕刪)


1971年中山高開始動工
1979年政府禁止150cc以上機車製造及進口
很抱歉,蓋高速公路的時候就有重機這個東西存在在台灣
我google一下,沒有看到有任何文獻說明國道是設計給4輪使用

沒錯,基本上4輪可以走的2輪也要能走才對
沒有什麼路是4輪能走2輪不能走的
在台灣倒是不少有車道窄到只能走2輪的專屬道,專門設計給2輪走的
法規上卻是249cc以下可以走250cc以上不能走,見鬼了

蘇花高政府寧願讓2輪冒著被砸死的風險
也不願意讓2輪走安全的隧道,理由竟是有窒息風險

國外也有許多文獻證明車速分流比車種分流安全

說了這麼多我想說的是
閣下有許多言論看似在保護2輪騎士
實際上卻是錯誤的言論或是沒有事實根據的言論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59)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