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不能有人檢舉違規就開罰

Katong wrote:
檢舉人是要如何濫權?

檢舉人最愛講的:檢舉是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利
但是法律並沒有對這個制度設定管制,以致很多浮濫檢舉,就像網路訟棍找到理由就提告一堆人那樣,這樣符合"濫權"沒有?

Katong wrote:
至於 "無責"就更好笑了,
如果完全沒有開罰的權力,是要如何能有任何責任?

檢舉人從未對自己提出的檢舉負責,只是一直拍照舉證,後續的爭議與檢舉人無關,導致肆無忌憚的瘋狂檢舉,針對檢舉人行為缺乏管制,所以我說這就是檢舉制度上的缺陷漏洞
Katong wrote:
最難駕馭的是檢舉人?

交通違規的檢舉人非受薪員工也無獎金發放,目前制度內無法可管,若對檢舉行為明確訂出規範,檢舉人又會抱怨被綁手綁腳正義難伸,若放任檢舉行為不管民怨又更大

另外一個頭痛點,除了顧及檯面上制度來滿足檢舉人,還要做好檯面下的潛規則來搓好違規人,畢竟很多人都直接送錢送設備給各公務機關(名義上叫捐贈),給錢給設備的用意除了彌補該機關單位核撥經費的不足,同時也是為了便利自己平時日常所需,也就是所謂的花錢買特權,這樣你們知道為什麼很多日常違規,警察叫不來或是拖很久才來,或是來了也只是做做樣子,或是打個招呼就走了

所以事情真的不是你們表面看的這麼簡單,變成檢舉人行為要管也不是,放著不管也不是
搞到最後大家一拍兩瞪眼,到底警察是要為了錢跟檢舉人作對,還是要為了挺檢舉人而跟自己單位的經費來源作對?缺錢缺設備,你們檢舉人能給錢給設備嗎?給好給足給滿你們能嗎?
如果你只是想掏個5千或1萬以為這就叫贊助,那還是把錢收著洗洗睡吧,光是警友會繳錢最低消都是3萬起而最高無上限,很多人都是送錢送車給設備換特權等級,繳3萬的咖還只是留個名字然後領個"警友之光"的陶瓷娃娃而已
這個就是現實,社會行走是靠錢在做人,難道都沒聽過嗎!?
你想嗆他拿錢沒志氣,他還想嗆你是不懂人情世故的死老百姓!
檢舉人可以不要再這麼天真嗎!?

fly48 wrote:
看吧!浮濫檢舉的弊病...(恕刪)
要修法,檢舉人檢舉不成功,被檢舉人可要求賠償金5千元以上(要請假,精神賠償金.交通費),員警記一點,看還有人敢亂槍打鳥嗎?
勁揚丫德哥
我支持檢舉。
但若警察有積極取締,法律有重罰違規的話,何必檢舉。

嚴加管理檢舉根本不是正途。
理想目標應該是不要檢舉制度
但是任何減少檢舉的政策,都應該搭配增加執法率與提高罰金的政策。
4399218 wrote:
要修法,檢舉人檢舉不成功,被檢舉人可要求賠償金5千元以上(要請假,精神賠償金.交通費),員警記一點,看還有人敢亂槍打鳥嗎?


那檢舉人檢舉成功可要求被檢舉人給付(檢舉失敗賠償金$5000的一半)$2500,員警記1點,10點換一支嘉獎。有罰有賞這樣才是真正的公平,敢不敢?
違規人說什麼也沒用,檢舉就對了。
請那個法官下班尖峰時間微服去這個路段看看,然後順便規勸違停車主看有沒有屁用。

20歲女醫科生被輾爆頭亡!2人一起北上求學…閨蜜嚇傻跪地
https://www.ettoday.net/news/20170919/1014456.htm

鄭姓公車司機表示,該路段每逢下班尖峰時間,路邊就會有許多違停的計程車和小客車,事發當時也不例外,逼得他只能在外側車道放乘客下車,豈料一停車就聽見撞擊巨響,下車查看才知道發生車禍。
北醫華佗曾經跟南醫扁鶴說過:「怎麼辦,腦殘沒藥醫!」
4399218 wrote:
要修法,檢舉人檢舉...(恕刪)


可以歐
修法同時也要同時新增
那檢舉成功

違規人也要另外支付五千元獎勵給檢舉人
由政府先代墊支付
支付後再對違規人索討
所以你想賴也賴不掉

警察同樣嘉獎一次

這樣看我賺的多還是你罰得多
來踹看看
真的很棒棒
阿姆豆好棒棒 wrote:
可以歐
修法同時也要同時新增
那檢舉成功
違規人也要另外支付五千元獎勵給檢舉人
由政府先代墊支付
支付後再對違規人索討
所以你想賴也賴不掉
警察同樣嘉獎一次
這樣看我賺的多還是你罰得多
來踹看看



檢舉人檢舉一個案子,大概要花10分鐘。
被檢舉人申訴一個案子,假設花三小時好了。


檢舉人只要被申訴成功率<5%,其實他花的時間比被檢舉的人還多很多。
真的要賠的話,違規人是賠不完的。
這種不記名的檢舉本來就是不對的.......

今天如果對方有錯,就勇敢的站出來主持正義!!!

但現在都是躲在暗處,然後檢舉錯了,卻造成別人的困擾.....

檢舉人確沒有什麼太大的責任!!!

還有現在檢舉達人很多心態就有問題(上次不是有人就是說檢舉就是爽嗎??)

我就在看能爽多久????


這種補足社會暗處的正義,卻慢慢的反客為主,是正確的嗎???

整個治安都靠蝙蝠俠??蜘蛛人來主持正義???這樣是對的嗎???

說來真的可笑~~~
林桑(小林) wrote:
整個治安都靠蝙蝠俠??蜘蛛人來主持正義???這樣是對的嗎???
說來真的可笑~~~


治安都靠蝙蝠俠,先怪蝙蝠俠嗎?
警察爭氣點不行嗎?民眾自省不要違規,民眾支持警察開罰,蝙蝠俠自然就會消失。

檢舉非正途,但是只打擊檢舉,更不是正途。
警察做不到的事還是要靠蝙蝠俠。但是警察如果做到了,蝙蝠俠也是想退休把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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