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沒有速限?

get1992 wrote:
這種大樓的濳力實在太...(恕刪)

大大你沒做功課齁。影片有人PO過了。樓主說沒有前後100公尺不得切入這是安全距離。
chenann wrote:
你輕點煞車,煞車燈一...(恕刪)

你自己說按警示燈就是要減速,然後又說我緊急煞車不能按警示燈,你到底在說什麼?

言峰 wrote:
用腳踩煞車跟用手去按警示燈。到底是哪一個會比較快?相對的快的那一項。就能給後車多點反應時間哪怕是0.5秒也好。


你都沒有關心大師

大師有提到他身體不好, 腳好像不方便,

所以不能抱著貓在廣大的地下停車場走來走去,

以致於出場時必須開車載著心愛的貓直接駛至停車場出口繳費機,

大師有在開示,你都沒有認真聽進去!!

不要一直逼大師用腳踩煞車及催油門!!

大師愛用定速也要記起來! 這樣知道了嗎!?
frogghoul wrote:
你在罵什麼意思的?這麼愛看圖說故事去橋下說!...(恕刪)
你到底是提告我了沒?

一開頭第一個就說要提告我..我等好久..有點不耐煩了

笑死人..你就能看圖說故事.說BMW大牌有問題..你才是橋下首席說書人..還是個話唬爛的人

言峰 wrote:
大大你沒做功課齁。影...(恕刪)


說真的,這影片的觀念多PO無害,
還怕沒人看到,
多看多分享吧,
好的觀念讓大家都清楚不是件壞事.
tenbura wrote:
你都沒有關心大師大師...(恕刪)

你確定只有腳有問題?
所以你也無法證明你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囉?

frogghoul wrote:
那你有證據證明錶速...(恕刪)
ethan567 wrote:
安全距離怎麼抓因人...(恕刪)


百分之百同意保持安全車距,但問題在於安全車距的認知差異太大。
真的需要前後二車之間有100公尺以上才能切入别人車道,那真的不用上高速公路了,因為上不去。
很多地方可以看出,安全距離是足夠的,但樓主不願切換,或加速超越,因此才有此大樓的。

言峰 wrote:
你確定只有腳有問題?



別逼偶 偶還不想退伍 退了回不來
tenbura wrote:
別逼偶 偶還不想退伍...(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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