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land wrote:
跟在後面說是逼前車不讓後車
自己認份回道中間車道又要被說是 "內與中車道一直切,才會有超車神與鑽車神"
怎麼做都要被講話, 真難
雖吧!
再跟他們扯下去
你會發現還有更雖的咧!
oddchung wrote:
1. 沒錯,塞車的定義沒有解釋,所以這邊板主可以大做文章,只要自己覺得後面不夠塞,前面不夠空,都不算影響交通。連警察在這點的判定上都很模糊,因為法規不明確。
煙銅管 wrote:
再來看八之三條"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這條若用白話來解釋,簡單的說內車道的最低速度就是此路段的最高速限,假設此路段最高速限是時速100,用路人就不能低於100的時速行駛於內車道.
再看前段開宗明義說明"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既然是超車道就表示用路人可以用高於最高速限的速度行駛於內車道超車,因此當後方速度高於前車時,前車應讓出車道,待後方車輛超越後再駛回原車道(前面有人提出高公局的解釋)
因此在內車道為了超車而超速行駛是合法的
cooler1234 wrote:
最後還是要回到原點來,當遇到了人家說「我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有什麼不可以?」
想要與之爭辯的人請不要再以「因為你比我慢,所以你要讓開」這說法來解套了
cooler1234 wrote:
所以主張「因為你前車比我慢,所以你要讓開」這說法,個人覺得相當站不住腳
...(恕刪)
cooler1234 wrote:
開出了這張罰單,大家會說「慢速車不要開進內側車道了」那,慢速車開在中間、外側車道就不會受罰嗎?
...(恕刪)
cooler1234 wrote:
「為了超車而超速行駛內側車道是合法的」....這樣是正確的嗎?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