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直以來很想問的內側超車道問題!!? 盼高手解答~

pain6758 wrote:
我就很納悶~我都開120了~還閃我燈~意思是!?~...(恕刪)

內側為"
"

120km禮讓(要主動不要等人閃燈)



是否超速不是自己的錶就是依據...
重點是"超車道"設置是為了紓緩車潮。

herblee wrote:
您弄錯"路權"在說什麼 ?


呵呵,你整篇文要說的不就是我提的狀況嗎,對我們一般人而言,違規就是違規,可是像你們背了很多名詞的人,就可以開始解釋為什麼別人超速你要讓,但闖紅燈就不用讓,因為blablabla...。


herblee wrote:
因為在超車道, 不超車就沒有路權


所以用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的車也沒有路權?

tommy977 wrote:
這有什麼好爭的阿~
台灣人一堆喜歡在國道超車
自以為是賽車手哩
內側外側超來超去的
當成自己在開頭文字D
國道速度最快到120公里
偏偏就是要超速130~150公里兼超車
尤其愛閃燈+打遠燈的造成別人的危險及不安全行為
國家沒法可治這種人了嗎
悲哀的台灣


說老實話我覺得講這種話的人更悲哀喔!

因為無奈的活著,不願改變,只一心認為[可以的~政府會幫我們伸張正義的]

失望後卻無能力移民國外,繼續在這躲在螢幕後面對著鄉民怨天尤人。

------------------回到正題---------------------

如果台灣人開車的觀念夠好,就不會有這種內外超來超去的危險駕駛情況發生

你看國外哪一個在超車的,除非是警匪追逐或喝醉酒吸毒,哪時有這種超車情況發生

有一個超車道,我速度快趕時間就利用,我有點累想慢慢開就退回中線,不任意佔用,管你開110還是開210

超速不是你我可以管的問題,是警察管的問題,有不爽打電話報警各位鍵盤正義達人

妳不爽可以裝行車紀錄器紀錄車速然後去檢舉,會超速就有心理準備會吃罰單,但是有可能我的機會成本比較高,所以我寧願吃罰單也要趕時間。

死守內線,你是哪裡得到好處了? 請問?

------------------另外-------------------------

一大堆開內線的時速都只有80,別說你是用快樂表表速已經160了

那堆都以神車居多,是當真這麼神不怕屁股被一百多的撞下去嗎?

之前台北橋的事情才讓人發現神車V系列的車屁股有多軟豆腐

不好意思小的我30CM, 目前坐駕正是當天撞V系列的GOLF,我內心兩個感受當我看到新聞

一:嚴厲遣責酒駕!!!!
二:爽拉GOLF安全係數板金鋼樑真是硬到一個境界!連前檔玻璃都沒破是哪招!!

這是題外話了....

-------------再度回到正題-----------------------

要超車閃燈打遠燈也是不對的,正確的方法應該是打"往內側"方向的方向燈

以台灣的情況就是打左轉燈,澳洲英國日本的話是打右轉燈

這才是"國際通用"的超車提示。

請各位下次看到的話~別以為後車想轉彎道中間花圃唷~後車是要超車啦!!!
Arch.Gabriel wrote:
呵呵,你整篇文要說的.
所以用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的車也沒有路權?
..(恕刪)


所以用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的車也沒有路權?

要說這個問題, 要先說 何謂"超車道" ?

高速公路是德國發明的, 它沒有放任三個車道讓車隨便跑
美國是仿自德國
台灣國道再抄美國加州
內快外慢是原則
內線是超車道 , 中,外線是行車道


何謂超車? 先變換車道,進入超車道加速, 超越前車, 再次變換, 回到原車道, 後車變成前車 ,
所以,總共有二次變換車道, 讓後車變成前車

下面是日本的關越自動車道 ,右邊那條車道都是淨空的 , 一輛車都沒有, 上方寫有追越車線(漢字)
追越車線 (用來超車的超車道) , 走行車線(行車的車道), 標示的很清楚

內線為超車道, 有超車行為才有路權 , 超車時才能走內線超車道,
不是超車, 只是行車, 那應該走在 中,外線 的”行車車道”上

"用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 是定速110km,沒有變換車道
只要是定速行駛,又沒有換車道的行為,這樣稱之為"行車", 不是"超車" , 自然沒有超車道的路權

當後車要利用超車道超車 , 它是不是有超車道"路權" , 在內線上面"行車"的車輛,是不是要退讓

超過前車之後, 就沒有超車行為, 是不是也就沒有路權, 一樣要退出"內線", 去走中外線"行車車道"

38try wrote:
要超車閃燈打遠燈也是不對的,正確的方法應該是打"往內側"方向的方向燈
以台灣的情況就是打左轉燈,澳洲英國日本的話是打右轉燈
這才是"國際通用"的超車提示。
請各位下次看到的話~別以為後車想轉彎道中間花圃唷~後車是要超車啦!!!...(恕刪)


是的,沒錯
不過只有在國外看到過, 在台灣從來沒有看過
(下次在路上,看到內線車閃左轉燈,應該就是閣下吧!)

因為台灣的法規沒有寫


herblee wrote:
"用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 是定速110km,沒有變換車道
只要是定速行駛,又沒有換車道的行為,這樣稱之為"行車", 不是"超車" , 自然沒有超車道的路權


意思是在台灣現行的法規下,就算用最高速限開在超車道,也是沒有路權的?
Arch.Gabriel wrote:
意思是在台灣現行的法...(恕刪)


台灣的法規 高管規則第八條之3款的規定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句話看來沒問題, 實際上是前後矛盾 , 難以自圓其說

理由如下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7#30390063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325856&p=11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786663&p=26#36677336

1.前面說是"超車道",後面又容許"行駛" ??條文把"超車"和"行車" , 兩種不同的行為, 硬要放在同一個車道上,這到底誰有路權 ? 誰優先 ?
內線是超車道 ? 還是行車道 ? 混亂弄不清楚了!
行車和超車二種路權, 如何放在一個車道上, 所以, 除非,上述的"最高速行駛",還是在"超車",是整個超車行為當中,"正在超越"的那個部份,不解釋為"行車"


2.規則居然訂出,以"最高速限"為標準?
問題是 ,如何判定 最高速限 ? 每個時速錶都有誤差值 ?
甲車錶速的100km , 可能比乙車錶速的 95km 還要慢 ??
所以, 這樣訂? 有標準等於是沒標準 .
所以,若要合理解釋,"最高速"只是描述超車時的車速, 必須是最高速, 不是給予最高速, 在超車道上有"行車權"

測速器可以因為機器誤差, 訂出 10km 的寬限值 .
根本無從知道的"絕對車速", 要如何定出路權? 如何寬限 ?

所以在國外,是用"相對車速",來訂行車次序, 不是用"絕對車速"

另外的說明在這一篇, 也歡迎給予指教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786864&p=4#40082264
38try wrote:
要超車閃燈打遠燈也是不對的,正確的方法應該是打"往內側"方向的方向燈

以台灣的情況就是打左轉燈,澳洲英國日本的話是打右轉燈

這才是"國際通用"的超車提示。

請各位下次看到的話~別以為後車想轉彎道中間花圃唷~後車是要超車啦!!!...(恕刪)



之前我也是都會這樣打

但是十個有六 七個以上還是看不懂 還是沒任何反應 ...

(更別說保持安全距離的話 前車理都不理...甚至安全距離會被中間車道插進來插滿)

到最後 "相對"最有效的 就是夠亮的燈 與 夠近的距離(靠經驗 看路況 車況)

再不行就自己想辦法超了

沒辦法

台灣駕駛人素質差異太大

以我個人來說

別說高速公路 一般道路 山路

我很討厭後車跟太近 因為這是一種威脅 與 隱藏的危險 更是一種行車壓力

因此 自從開車到現在已經開了三十萬餘公里 都絕不當路隊長...

(況且:當這種Leader又沒領導加給...)

herblee wrote:
所以用最高速限開在內...(恕刪)


herblee兄,您真是有耐心,不斷地倡導正確觀念,小弟相當佩服您!

小弟以為,問題的根源在那不倫不類法條。這也是台灣官員不當陋習所造成,轉個角度說也是大部分台灣民眾的態度問題!官員總是反映民意的嘛~~~

在台灣,能守法就不錯了~~~

大家想想台灣是如何考照的?有多少有駕照的人〝看過〞完整的道路交通管制條例?....台灣~~~自求多福吧~~

herblee wrote:
台灣的法規 高管規則第八條之3款的規定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這句話看來沒問題, 實際上是前後矛盾 , 難以自圓其說
理由如下


嗯,我知道你有好幾頁的理由認為這個規定你不喜歡,不過,我只是想確認,你要說的結論就是,在現行法規下,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的車,是沒有路權的對吧?


herblee wrote:
"用最高速限開在內側車道" 是定速110km,沒有變換車道
只要是定速行駛,又沒有換車道的行為,這樣稱之為"行車", 不是"超車" , 自然沒有超車道的路權
Arch.Gabriel wrote:
嗯,我知道你有好幾頁...(恕刪)

不,正好相反, 是超車者搶不到路權

法條所寫的, 是兩者同時都有路權喔 ???
問題是, 內線車道只有一條

如果兩者同時要進入內線, 誰優先 ?
第一時間內,如何去"比較" 車速 ?
兩車同樣車速,甲車時速錶已達最高速,後面的乙車卻還沒有, 怎麼辦???

兩者都有路權,一國二公, 等於是誰都沒有路權 。

所以雖然說"超車" 才有路權
實際上,因為先佔先贏, 路權一定會落在"最高速"行駛的車
因為,前車佔用內線,後車一定超不過去,
真的超車者,超完車早就離開了, 留下來"佔位的", 一定是"相對車速"比較慢的那一台
但只要" 速錶已達最高速 " 就不會離開

後面再追上來,真的想超車者,被擋住,反而是沒有路權的. 超車道名存實亡.

cloudtown wrote:
herblee兄,您...(恕刪)


感謝, 單純只是希望能改變, 讓國道行車有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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