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法規明明寫 『開放...(恕刪)
5.為何國道5號「石碇—坪林」段也要限制車種進入?
答:
因「石碇交流道—坪林交流道」間之彭山隧道亦長達3.8公里,前述禁止行駛之車輛一併禁止行駛該路段,其禁行路段北起「石碇交流道」,南至「頭城交流道」。另為避免投機用路人不依規定通行,隧道口增設管制站(北端設於烏塗隧道北口,南端設於頭城收費站 ,坪林專用道亦設管制站),以有效遏阻違規行為之發生。
管制站規定「通行」,這是法規規定(此處-石碇-坪林),大貨車已經無通行權!連通行權都沒有,又如何主張他的路權?
用路人主張自己的路權,這是用路人遵守法規後才有的路權!
照你這硬扯石碇大貨車的說法,
那請問,法律說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國道中的隧道怎麼不能超車?不就是回到遵守管制規定而已!石碇坪林對大貨車不就只是管制通行,限制其路權而已!
你的德國隧道有沒有超車道?
你的德國的應注意能注意未注意條款呢?
為什麼重機要爭取上國道的「路權」而不是通行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