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沒有速限?

佔領3800樓………啊失敗了
你認如果你認為法律不是這樣的,可以把你對法見解說出來。如果人家對法律的見解沒錯,那你是宣揚不要守法嗎?還是你告訴大家挑自己喜歡的「內車道為超車道」遵守就好。
Manny being Manny wrote:
真希望大車的駕駛出來...(恕刪)
你可以找到違反事實去檢舉啊
pucca1234 wrote:
再幫蓋一樓好了在本棟...(恕刪)
是你個人認為是有錯吧,何不檢舉他,以免在這只是自說自話?你不是警察也不是高公局,你說他有錯,也沒什麼公信吧。
kardes wrote:
大師? 出家人不是...(恕刪)
我這邊說個公道話,這邊一定討論不出個所以然,因為個人的見解都不一樣,還是請樓主把問高公局的答案轉發上來就好了吧,到時候該承認錯誤的承認錯誤,該道歉的道歉,跑不掉
knightcsf wrote:
是你個人認為是有錯吧...(恕刪)
人無自證己罪之義務,你要他去問,就是要他自己證明沒有違規。其實如果其他人主張他有違規,就自己去檢舉,因為那是你認為的,等到主管機關回覆,再來!說他確實錯了。否則,那都只是自己的單方的想法罷了,也許跟主管機關及法律相差甚遠。。
老衲送你上西天 wrote:
我這邊說個公道話,這...(恕刪)
knightcsf wrote:
人無自證己罪之義務,...(恕刪)





你完全搞錯原告被告。


今天本大樓是樓主控告BMW車主違規,但這裡不是法庭。所以當然網友各自發揮。樓主說要問高公局又遲遲不提出回覆,網友等得心急。


話說如果這裡是法庭,但樓主把被告封鎖不讓其發言,不知道看在你這法律專家眼中又算是什麼?



knightcsf wrote:
是你個人認為是有錯吧,何不檢舉他,以免在這只是自說自話?你不是警察也不是高公局,你說他有錯,也沒什麼公信吧。...(恕刪)


你到底搞不搞得清楚這篇這麼長串的重點啊?


"我個人認為有錯?"
是阿,我個人認為他這樣開法是有錯啊,而且還不是單單我個人認為,我敢說這整棟超過一半的人都認為他有錯,他就是佔用超車車道

"何不檢舉他?"
我既不是他的後車也不是前車,我是要用什麼理由檢舉? 你要不要先去爬爬文檢舉佔用超車車道的方式?

"以免在這只是自說自話"
這裡是論壇是網路的公共空間,今天是他自己發文貼出影片要大家來討論,我提出我的看法這哪裡有問題? 就像現在你也不是影片的當事人,不也在回文自說自話?

"你不是警察也不是高公局,你說他有錯,也沒什麼公信吧"
你要不要先去了解一下,是誰自己說要等高公局的回覆?
另外公信力的問題,你要不要去從頭開始數數看,有多少人有多少個回覆是要他貼出他所謂的"高公局回覆"
現在是誰不貼出高公局執法方這最有"公信力"的回覆,導致現在這麼長串的回覆還是沒完沒了?








ethan567 wrote:
秀下限無極限嗎?都...(恕刪)


"緊急制動雙閃輔助燈"這功能二十幾年有了吧,最早在賓士車上親眼看過.

但每家不一定都會開,有時同款車有的這代開,有的下代又沒開.(視地區銷售)

我不知道法令有沒有改,但如依以前的法令"緊急制動雙閃輔助燈"在比較喵的警察算危規.

但一般大部份警察不會那麼瞄.......

這時你要車廠舉證有這功能,但車廠大都等推拖....,這時沒法又要上法院證明.

一連串下來的麻煩浪費時間金錢,車廠大都會不開這功能.

如果這裡是法庭訴訟程序是誰訂的,誰給他權利黑人?你也可以開一棟樓黑他不讓他回答啊,選擇在這裡就接受他的規則啊。我知道的是,應該是對黑車為何這樣變換車道有懷疑,對於畫面上內容多數認為是違法的吧。你認為影片中黑車的行為不違法嗎?印象中有人自稱黑車駕駛,自己都說是不對的。至於車牌的問題,我想在樓主取得主管機關意見前,單純是個人的臆測。但那是本樓的重點嗎?怎麼看都不是像是大家爭執重點
daslebewohl wrote:
你完全搞錯原告被告。...(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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