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nightcsf wrote:如果這裡是法庭訴訟...(恕刪) 所以囉,這裏就不是法庭,沒人可以當判官,當然各自表述。所謂證據也只是參考。法律在論壇本就不是全部,別想太多了。至於為什麼幾乎一面倒批評樓主,這事出出必有因。社會上與人相處,不是只有對跟錯這麼簡單,還有很多人情世故,這也是社會運作的方式之一。
daslebewohl wrote:你完全搞錯原告被告...(恕刪) 其實不用跟大師講當然也不需要浪費青春跟信徒講他們三位跳針的節奏是一致的不就是:法規、法規、法規三本柱不是叫假的貓跟缴費機:不說明跳針:法規内線道不讓車:不說明跳針:法規自己超速:不說明跳針:法規超速時有没有保持安全距離:不說明跳針:法規黑名單:不說明跳針:法規天底下只有三本柱是對的法規法規法規哪天真的惹錯人希望對方不要弄出人命來我怕三本柱還來不及講法規
請問樓主,若在連續假期上高速公路,車子很多,延綿數十公里,樓主目的地快到了,想要換車道,可是現況無安全距離,樓主會打方向燈示意要換車道嗎,還是持續直行,一直等到所謂的安全距離出現?若是樓主打方向燈要換車道,隔壁車道車主也禮讓,可是禮讓距離並無車主要的安全距離,請問樓主如何處置這個尷尬局面?回文是美德,現在就積德
Manny being Manny wrote:我幫你墊塊磚静止要20...(恕刪) 我開車很遜做不到.........請講法規po自已影片讓我學習下.我影片中的所有車子也沒做到,保持安全車距,那輛山土匪提早打左轉燈幹嗎?跟大師說的正確動作不一樣不要說高速公路才要保持,平面不用.https://youtu.be/eFmjrCdHA0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