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569788 wrote:我開車很遜做不到...(恕刪)不要說高速公路才要保持,平面不用...(恕刪) 這個問題我之前的樓就已經提出來了城主不想把平面車道不守法問題跟高速公路車況混為一談他只會跳過您放心
frogghoul wrote:不講法規要不講謠傳...(恕刪) 大師告誡的是我等愚昧法規當然也没規定不能把為了自己方便把車子停在缴費機前缴費法規當然也没規定要盡可能讓出内車道法規倒是規定了速限,不知大師開160時,法規在哪裡?安全距離在哪裡?(另外两根本柱表示:這跟被閃大燈無關,跟被剪道無關,舆本案無關)(提過煞車距離的本柱表示:100到0需要35公尺左右,我挺好奇160到0要多少?)(不過與本案無關啦)(我一直好奇的是:怎麼两位本柱跟大師跳針的方式跟無視大法的方式,如此一致)(我只是好奇,網路不是公堂,公堂可以假設,我只是好奇,網路上好奇一下,大師應該没什麽意见吧?)法規當然也没規定不能在内線道開87km/h@GPS更没有規定不能用ACC更加没規定不能說别人車牌塗漆(大師講了算,其他證據直接開啟無視大法)訴訟實務常講;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大師一定深諳其理反正大師的mio就是拍到反光怎麼可能mio加kuga的水平調整HID會反光,一定是塗漆!(然後開啟無視模式)法規也没規定不能肉搜被肉搜,要怪自己的臉書跟發言記錄肉搜也是要時間的别人可以找到你的記錄到底是别人的問題還是大師的問題?大師其實入錯行了方唐鏡可能都輸給大師了至少要宋世傑大狀師才能一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