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沒有速限?


shenry88522 wrote:
請問樓主,若在連續假...(恕刪)


放心 他會無視你這篇的~~

他跳針跳習慣了
daslebewohl wrote:
你完全搞錯原告被告。...(恕刪)

那你們肉搜就是對的嗎?
shenry88522 wrote:
請問樓主,若在連續假...(恕刪)

你自己去高公局查!
t569788 wrote:



我開車很遜做不...(恕刪)

左轉跟變換車道一樣,再說了那也不是我說的,而是法規明訂的!

t569788 wrote:
我開車很遜做不到.

..(恕刪)
不要說高速公路才要保持,平面不用.
..(恕刪)


這個問題我之前的樓就已經提出來了
城主不想把平面車道不守法問題跟高速公路車況混為一談
他只會跳過
您放心
樓主又出現了
真的沒四句就法規法規的跳針式回文
knarf770628 wrote:
樓主又出現了
真的沒...(恕刪)

不講法規要不講謠傳嗎?謠傳能讓你在高速公路安全行駛?
該睡了啦大師!你傳道授業為這些俗家弟子跳針解惑一整天應該也累了吧,早點睡明天早課要做,睡前記得留下車号、活動路段弟子若有幸在路上遇到一定退避不閃燈,只求你留條不堵塞的車道給眾弟子吧,阿門

frogghoul wrote:
不講法規要不講謠傳嗎?謠傳能讓你在高速公路安全行駛?

能阿
按照法規只是道德的最低要求
我只不過做的比法規還要高的層次罷了
至今也在電腦前打字
frogghoul wrote:
不講法規要不講謠傳...(恕刪)


大師告誡的是
我等愚昧
法規當然也没規定不能把為了自己方便把車子停在缴費機前缴費
法規當然也没規定要盡可能讓出内車道
法規倒是規定了速限,不知大師開160時,法規在哪裡?安全距離在哪裡?
(另外两根本柱表示:這跟被閃大燈無關,跟被剪道無關,舆本案無關)
(提過煞車距離的本柱表示:100到0需要35公尺左右,我挺好奇160到0要多少?)
(不過與本案無關啦)
(我一直好奇的是:怎麼两位本柱跟大師跳針的方式跟無視大法的方式,如此一致)
(我只是好奇,網路不是公堂,公堂可以假設,我只是好奇,網路上好奇一下,大師應該没什麽意见吧?)
法規當然也没規定不能在内線道開87km/h@GPS
更没有規定不能用ACC
更加没規定不能說别人車牌塗漆(大師講了算,其他證據直接開啟無視大法)
訴訟實務常講;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大師一定深諳其理
反正大師的mio就是拍到反光
怎麼可能mio加kuga的水平調整HID會反光,一定是塗漆!(然後開啟無視模式)


法規也没規定不能肉搜
被肉搜,要怪自己的臉書跟發言記錄
肉搜也是要時間的
别人可以找到你的記錄到底是别人的問題還是大師的問題?

大師其實入錯行了
方唐鏡可能都輸給大師了
至少要宋世傑大狀師才能一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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