難道沒有速限?


color77 wrote:
如果照大師說的,GPS...(恕刪)


我某天有仔細看了一下
大師約有連續6秒鐘未保持最高速限(畫面顯示87公里實際約92吧)

沒想到哥你跟我的看法是一樣的
他最後切換到中線時"疑似"未打方向燈就切出去了
我沒有KUGA車可以比對,所以一直保持"懷疑"的態度

是否有其他KUGA車主可提供夜間影像供測試是否樓主有打方向燈切換車道
內線是超車道,如果有人速度比你快本就該禮讓,不然你就要加速,了解嗎?
現在看到白色KUGA龜在內線

就會想到這一篇

然後有一種厭惡感

是這棟樓帶壞我的嗎 哈哈 XDD
整篇文章我無法全部看完....
太累太傷人了....

敢問樓主,既然你這麼愛搬出法條,這麼守規則,
你在市區也都沒超速? 也都保持安全車距??
能否告知一下車號 ??
大家幫忙鑑定,幫你拍拍手喔!!!

PP-SEVEN wrote:
整篇文章我無法全部...(恕刪)


往前翻幾頁就有了
樓主很生氣人家肉搜他
不要再提這件事了
enete1963 wrote:
內線是超車道,如果有...(恕刪)

若你自己本身錶速達到最高限速,我去查過了哪有說要讓比你快的車!

frogghoul wrote:
限速100km我的速度是100km,何來慢車?...


我們沒看到你的影片中有拍到你的時速表阿.....
我們只看到你的行車紀錄器的時速都在100以下啊 !!!
請記得在市區開車,在上下匝道也要跟你說的一樣,要按照交通法規的時速來行駛,
而且更重要的是要保持安全車距喔!!
沒有安全車距,你千千萬萬不能超車/變換車道喔!!
一定要記得喔!!
超車道

超車道

超車道

最高限速跟超車不一樣

丹丹哦 wrote:
超車道超車道超車道...(恕刪)


樓主說那個時間點沒有安全距離所以沒辦法換車道
你仔細看最後一分鐘
樓主還是有換回中線喔,只是不知道有沒有打方向燈而已
沒有安全距離他是不會變換車道的唷~~
我們都是違法的人
不能教壞樓主,懂嗎
http://www.hpb.gov.tw/files/80-1000-1234,c1.php?Lang=zh-tw

一、依據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下稱高管規則)第8條1項3款規定:「內側車道為超車道。但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另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1項3款規定:「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同法第33條第2項規定:「前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先予敘明。

二、內側車道為超車道,完成超車動作後即應變換回原車道,目的係為保持內側車道暢通,但考量到國內現有之高速路公路容量及交通狀況,允許小型車於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得以該路段容許之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只要遵循前述規定,於高速公路全程行駛於內側車道,並不為因此而受罰。

三、另有關降速禮讓以淨空超車道一節,係因車輛安全檢測基準內有關速率計之規定,車輛速率計指示速率必須永不少於真實速率,且各車出廠時時速表均有差異,因此雖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也可能發現後方有更高速之車輛逼近,相關法令雖未規定須禮讓後車,然前揭法規立法目的,旨在發揮高速公路使用之效率,因此,為維持高速公路行車順暢及維護您自身行車安全,建議您於利用內側車道超車後,在安全的情況下儘速駛回中線(中內)車道。

四、另慢速車違規行駛內側車道違規並不適用如超速違規有每小時10公里之勸導值(道路交通管理事件統一裁罰基準及處理細則第12條規定),只要路段車流正常,行駛於內側車道時未保最高限速行駛即構成違規,也因此,如未能全程保持最高速率行駛於內側車道,還是建議盡可能利用鄰近車道行駛,保持超車道淨空供需超車車輛使用,以發揮高速公路原有之行車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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