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ogghoul wrote:
呵呵,那我也強烈建議把寬限值弄掉,再把警告標示弄掉,允許警察躲起來拍超速!
這種事,我遇多了
國道五北上彭山隧道出去後右手邊的斜坡拍超速
國道三北上過竹東吧,高架橋上也遇過警察躲上面拍
台66往西過國道一交流道後的高架旁斜坡也有拍超速的
平面道路也遇過開一般車架三角架的
不過小弟時常用你最不愛的gps的速度過去
到現在一張單也沒有
frogghoul wrote:
要抓龜車也嚴格取締超速,每次在測速照相機前面就一片煞車燈,沒超速幹嘛踩煞車?
這就要問那些人為什麼看到就要踩煞車
錶速又沒超過怕尛
害得後車又要重新調整安全距離了
我也贊成嚴格取締超速
最好五公里就一支隱藏式雙向三角架
這樣每個人都會很乖的保持度高速限跟安全距離
高速公路一路順暢這樣多好呀
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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