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那個光 wrote:
反觀汽車的車友們,說實話社會菁英都在汽車領域裡,人數眾多隨便挑也是行業裡青出於藍的人物,別說是十個打一個,百個精英打一個騎士也不在話下,但為何說的理由邏輯不通,不切實際呢,因為沒深刻去了解交通工具,沒仔細研究法規的缺失,沒注意現實環境下用路的風險,只能依照交通部灌注在各位身上的錯誤經驗去幻想,這樣的辯論,就算再來十倍的菁英,也只是被打假的,很沒意思
為什麼一定要分邊呢?
什麼汽車的車友,重機的車友= =
分成2邊吵來吵去,結果有些人2樣交通工具都有。
我只是覺得為了自己的權利,去指責另一方的不是真的很無趣。
還有不要在分邊了,難道身為台灣人被分化的還不夠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