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rblee wrote:
不,正好相反, 是超車者搶不到路權
法條所寫的, 是兩者同時都有路權喔 ???
問題是, 內線車道只有一條
如果兩者同時要進入內線, 誰優先 ?
第一時間內,如何去"比較" 車速 ?
兩車同樣車速,甲車時速錶已達最高速,後面的乙車卻還沒有, 怎麼辦???
幹嘛要陷入比較車速的死胡同?
後車未達最達速限,就請前車讓開
管前車時速多少?
反之
後車已達最高速限,表示前車已經可以讓後車以最高速限行駛
那後車事實上已經喪失你所謂的「超車權」(法律不允許超速超車)
這時前車是有路權,是可以行駛在內車道的
所以在超速的情況下就不要講所謂的超車權
警察不會因為你在內車道超車就不開你超速的罰單
至於有人講後車有無超速是交給警察來認定
那前車是否開到最高速限又為何是交給你(後車)來判斷?
這樣認定的標準有一致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