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愛搞玩 wrote:
想必你也知道解答,那...(恕刪)
懂得人不一定會回答與懂禮讓的人都不禮讓了係屬二事。
答案問題雖僅短短約50左右字數,
但回不回答是種表意與不表意自由,
既不回答為不表意自由尊重您之選擇。
然禮不禮讓為評價人之行為屬道德層次問題,
例如違反社會道德所欲規範之事,悖離大眾共識普遍價值,
不僅受譴責甚至遭人肉搜索,兩種應有所區別。
我愛搞玩 wrote:
如果你認同nxwo開版先生,我不會吃驚的!......(恕刪)
認同、吃驚或選擇前者與否?
如有follow此次內車道相關討論,立場為何必能了然。
至於瞭解與否亦是您的自由。
如不瞭解行政作用為何,論述所謂超車道競合,
似與法理競合有違,不免混淆令人起疑。
更甚影響他人觀念思維,不妨援引更多資料佐證,
加強論述立場替他人釋疑,何樂不為呢?
以上小小拙見參考與否取決您

其實我覺得根本不用管佔道不佔道的問題
不要超速駕駛 這是最高原則
佔道不佔道 這點是 "執法單位" 決定的
民眾有權力可以檢舉 舉發慢速佔道的人
但是並沒有可以"當場惡性逼車執法"的權利
所以對方想慢速佔用車道 就讓給他去佔用吧 何必自己一直惡性逼車呢
如果今天車多 也不會有人超速駕駛 因為車道都滿了
變換車道以後然後舉發慢速佔用 不是更好嗎
一方面保持安全駕駛與交通暢通 另一方面又能檢舉違法者 一舉數得
怎樣都比以惡性逼車超速駕駛安全有利的多
Ailio wrote:
其實我覺得根本不用管超不超速的問題
不要佔用車道 這是最高原則
超速不超速 這點是 "執法單位" 決定的
民眾有權力可以檢舉 舉發超速的人
但是並沒有可以"當場擋車執法"的權利
所以對方想死 就讓給他去死吧 何必自己一直擋住車道呢
如果今天車多 也不會有人管佔不佔用 因為車道都滿了
如果車少 閃回中線會有損失嗎? 沒有
讓開以後然後舉發超速 不是更好嗎
一方面保持暢通 另一方面又能檢舉違法者 一舉數得
怎樣都比以車擋車安全有利的多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