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意逼車又一樁 承德路四輪惡霸

機車 超車就好了 為什麼要按喇叭??

發文之後看一下前面的文

還有 為什麼記錄器有消音?


不管怎樣 開車的佔下風
行為導致吧


騎車的 也不可以仗勢有行車紀錄器
行車紀錄器是自保 不是利用

timeriver235 wrote:
第 99 條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自己白目的二輪 ...(恕刪)

誰白目不清楚法規要不看看 大大駕照怎麼拿到的
不知道法規上機車視同汽車嗎

一生當中,至少要擁有過一台電漿電視或OLED電視。
gnn721013 wrote:
給影片中的機車騎士幾...(恕刪)




的確是一個巴掌拍不響,如果四輪的氣度夠笑笑就過了,這位機車騎士也玩不起來~

就像一個無聊的人,在大賣場人來人往的餐廳,故意找對面有人的座位坐下,對著對面的不認識的人扮鬼臉挖鼻孔甚至比中指,修養夠的了不起換個位置走人,按奈不住的人就倒楣了~動粗了,然後這無聊的人直嚷嚷說餐廳空位不能坐嗎?又沒有人放東西或佔位置,怎麼坐下來無緣無故被打....來來來~旁邊的客人幫忙q評評理~~我的臉好痛喔~嗚~~


hsia1800 wrote:
承德路四輪惡霸!逼車...(恕刪)
這個機車駕駛很有名~
上次也是騎錯車道還振振有詞~
而且回嘴很會~
被打剛好~

Henry0320 wrote:
看這樓到此只有一個結...(恕刪)



小車,閃邊去
大車就是贏你小車

從來不是大小車、兩輪四輪的問題,兩輪四輪本身沒有罪過,有問題的是"人"那是個人的問題,不應該牽扯大車小車,這樣車子本身很無辜。



按喇叭~只能按一下下
多按一下,就是挑釁,不論對方有無違規
行車記錄器=無敵護身符? 自保證據?

有沒有挑釁這個自由心證,騎車小朋友自己心裡最清楚,依我看就是仗著有行車紀錄器惹事生非還自己有違規。



小車嗆大車=白目
大車嗆小車=機車騎這裡找死啊

交通潛規則?是什麼? 能吃嗎?

小車肉包鐵,遇到大車亂來,忍一下保身

開四輪車遇到聯結車砂石車自己也是緊張兮兮,不曾想過要再大車前面展現飄移跟拿生命跟金錢開玩笑,
至少正常人不會去這樣按砂石車喇叭。

現在路上直行車要讓轉彎的計程車,公車停靠載客後一起步就直接殺進內車道,整條路都要停下來讓他,
怎沒見你們行車紀錄器PO上網或者去按喇叭~真妙。




不知廉恥為何物,拿著下流當飯吃。

choco0221 wrote:
11:33分機車騎士騎上禁行機車道...(恕刪)



這位仁兄
你要不要再確認一下
你說1:33處,他騎的車道是有『禁行機車』?

stddg wrote:
從影片上很明顯就是汽...(恕刪)

我也這麼認為
不過你在看另一篇他和TOYOTA車主的糾紛
真的會有點點改觀

發文請過大腦。


Mobile01 Care wrote:
我不相信一個開LUXGEN MPV的人會有多壞
版主騎車要檢討
timeriver235 wrote:
機器腳踏車行駛之車道,應依標誌或標線之規定行駛;無標誌或標線者
依下列規定行駛:
一、在未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應在最外側二車道行駛;單行道應在最左
、右側車道行駛。

巿區道路沒有『無標誌或標線』的車道
所有車道,都會有標誌或標線,因此要明文『禁行機車』,法律上才成立
choco0221 wrote:
1:33分機車騎士騎上禁行機車道

那是舊的文字沒有刨除乾淨
和最內側車道比較一下就知道了
路口有機車停等區,更證實了機車是合法行駛該車道

ahph_gmail wrote:
誰白目不清楚法規要不...(恕刪)


回函是說能在內線左轉

跟機車行駛內線車道有啥關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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