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愛辯論老話題!所以高速公路內側車道都不可以進入的意思??

8924132 wrote:
所以沒車可超也沒最...(恕刪)

圖表是你po的,
圖中,內車道的速度,除部份與中線重疊外,大多數時候是內車道的速度高於中線速度啊~
如果車速快還不能表示出道路的效益,那甚麼才是道路效益?塞車嗎?


就像h兄的後續po的圖,上圖是歐盟,下圖是台灣。
h兄說"兩者車速都相同",同樣16車/公里, 但是歐盟國超車後就補滿外側車道,只用了一個車道, 台灣卻不超車也不離開,16車散置於二個車道! 犧牲的是車流量 ! 花費更長的道路空間,才能容納相同數量的車!"

奇怪了。既然"前提車速都相同",歐盟的車如何超車?110的後車進入超車道後,如何超110的原中線前車?永遠也超不過,除非他用大於110的車速來超。
此外,
16車分布在2個車道,他卻不提16車只需分布在500公尺長的兩個車道。

但歐盟的16車只放在一個車道,卻需要1000公尺長的單一車道,還空出一個永遠無法超車的超車道。
這就是效益?
herblee wrote:
您高興怎麼說都行 ! 那是您的言論
您知道這是同樣的圖嗎?


除了座標單位一樣,剩下的都不一樣


herblee wrote:
當把各別的內中外車道的車速/流量圖 重疊在一起比較
您知道法規規定在 1750 flow rate 之前(高管規則6 110km/h→55m車距), FFS=110km
守法應該是所有的藍線在1750前都是 110km
但是圖表 內側車道所顯示的 breaking point 是 600
根本達不到 法規規定的 1750 , 也達不到HCM2000的 1450
放寬一點, 當藍線掉下來, 永遠不再次觸及110km/h , 就是紅框的 範圍 breaking point(反轉點)是1100
也遠不及 1450 或 1750


很正常,內線車道又不是最高速限超車道


herblee wrote:
下圖兩者車速都相同",同樣16車/公里, 但是歐盟國超車後就補滿外側車道,只用了一個車道, 台灣卻不超車也不離開,16車散置於二個車道! 犧牲的是車流量 ! 花費更長的道路空間,才能容納相同數量的車!


荷蘭高速公路,兩個車道16車,平均單車道密度算8車,內:外 車道使用率約 4:6
只用了一個車道??? 又開始黑的說成白的




herblee wrote:
超車後沒有回到原車道(沒有集中於一個車道) , 但分散於兩個車道
流量1100,車速100-108,兩個車道都還各別還有 85m-95m 車距, 間距只有40多m,後面的車已無法穿這樣的間距蛇行! 會被擠在後方
超車後不回原車道! 把兩個車道當成一個車道來浪費車道空間
所以在車速維持FFS 自由車流的情況下! 單一車道最大車流量只有 1100 等同於國外 一個車道 2200


百分之百鬼扯,你去找一個車流均速在110附近,然後單一車道的流量還可衝到2200的數據(要有車速對照)


herblee wrote:
問題是, 之前中線(粉紅色)車速一直很穩定 ? 在流量1100卻突然上升?(中線未填滿)內側(藍色)突然下降?
紅框內反而能看到中線車道"車速"(粉紅) 在紅框內反而是往上升 , 內側車道(藍色)則往下掉
如何解釋 ? 此處離車距受迫降速點1750還很遠? 硬要切入蛇行?發生車流擾動!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相同的車流量? V和D成反比! V 上升 D密度/車距 必然下降
是誰拉開車距? 一台車離開中線(密度變小,中線車距拉開,車速變快), 進入內側車道(密度變大! 內側車距縮小,車速變慢)
而這個中線(粉紅)車速上升沒能支撐多就久? 就又下降, 而且之後也沒再更高? 這也就同時是中線的breaking point(反轉點)
兩者的breaking point(反轉點)可說在同一個接近的時段(紅框內)
在內側車道的FFS高於中線的情況下, FFS高的車速, 其breaking point(反轉點1300(下降前最高點))(在車流量的橫軸)會比較早發生! 在較低流量時就發生!
奇怪的是,自稱車速較慢的中線? 其breaking point(反轉點1200下降前最高點)?反比自稱車速快的內側車道更早發生 ?
完全和上方HCM2000的說明相反 ?
Q車流量 = D(密度/車距) × V(車速)
是要如何違反這個公式 ?
如果自稱的車速都能當真?
這可以創一個新理論了


還在把『流量值』當作『時間軸』使用...
在錯誤的基礎上進行推論,只是錯上加錯


車道要增加流量方法1、增加車速 2、縮小車距。
慢車不佔用內線道,不影響其他車車速,一定可以增加流量。縮小車距,可能影響行車安全,除非採用自動駕駛。
看到小賢子 wrote:
圖表是你po的,圖...(恕刪)

外側車道有慢車就不能開快?
110的繞過開95的,還是在110
台灣的問題是有慢車就往內切
然後不離開,車道再多也沒用

內側車道超完就離開,才不會因為密度太大
而導致增加了外側車道受前車制約的機會
增加超車機會,才能讓旅行時間縮短

只有是車流是自由流時
才不會有堵塞的狀況
DAVIDC2924 wrote:
車道要增加流量方法1...(恕刪)

時間是空間的運動
車距空間換成時間
並不會導致阻塞


道路設計本來就是間隔兩秒
一小時有3600秒
理論上可通過1800台
實際上,台灣遠遠低於這值
還用不上自動駕駛吧?
就算是自動駕駛
也是有車輛的物理極限
(慣性跟制動力)
8924132 wrote:
外側車道有慢車就不...(恕刪)

所以你的圖表中,大多數的情況,還是內車道最快啊~
何況你又假設了中線只有開95,內車道的110要超過95是不是很簡單?(甚至,只用100,105來超車,也是超車,對吧)此時95的車早被110的車拋在腦後,那內車道110的車超車後,有沒有回中線,干這中線95的車屁事?如何讓快車堵塞到慢車?你要怎麼堵塞?

所以還是回到最高速限上,你所講的,是真正的慢車,慢車才會有堵塞的問題。
真的是老話題....

看看隔壁棟演繹了那麼多違規人在看到警察、看到罰單前、後的態度變化,真的覺得只有全線測速才能停止這種話題

否則沒警察沒測速,總是會有人不斷厚著臉皮大談自己的"正確開車方式"




而且我不會跟畜生講話,畜生聽不懂人話
有違規,直接檢舉



根本不用跟這種反社會人格的搭話, 浪費口水,
等警察到就會跟賊一樣的澇跑了



沒想到在路上那麼兇的人,二張罰單 + 一張驗車單就讓他改變了行車態度



車距如縮小,車道上才可以擺上更多車輛,但是駕駛人可能疲勞駕駛,反應能力下降,增加危險。

自動駕駛因為駕駛車輛的電腦不會打瞌睡、不會喝醉也不會開車邊滑手機,而且有防追撞設計,所以車距可以比較小。

一般道路狀況複雜,自動駕駛技術很難克服,但是高速公路相對容易。類似飛機起飛後用自動駕駛,起降時需要人類駕駛和自動駕駛混合。

雪山隧道塞車嚴重,就有車速不能太慢規定,以及車距不能太大。
雪山隧道最低速限由時速60公里提升至70公里, 若正常車流情況下未行駛至最低速限,將依規定舉發,處3千元至6千元罰鍰。
開車進雪隧常聽到這個廣播,「目前車流量大,請不要拉長車距,以免造成後方塞車。」
也是,總有人認為法律寫的都是假的,別人用內側車道,管你速度快不快,都叫做堵塞,自己用的時候,超速也沒有證據,這就不叫做堵塞。
Gullit168 wrote:
除了座標單位一樣,剩下的都不一樣

不一樣的地方 , 就是問題所在

Gullit168 wrote:
很正常,內線車道又不是最高速限超車道

這是"選擇性"的看待法規 ?
8-1-3但書這句話, 必須限縮解釋
○○狀況下((條件):不堵塞行車之狀況下(有55m車距) → 最高速限(適用那一面速限標誌?)行駛於內側車道(內側車道之速限!)
○○狀況下 → 依據那一種(面)速限標誌行駛內側車道
依高管規則 6 , 要有 55m車距, 才能最高速限行駛 !
流量1750是1km內有16車, 車距 57.5m → 車速能110km(最高速限行駛成立!)
數字卻顯示
最高速限行駛成立!卻未最高速限行駛? 卻仍然採用高管規則5之 最低-最高速限 區間?
到底是遵守那一面速限標誌?

"速限"多少?居然 可由駕駛人自行選擇?

Gullit168 wrote:
荷蘭高速公路,兩個車道16車,平均單車道密度算8車,內:外 車道使用率約 4:6
只用了一個車道??? 又開始黑的說成白的

定義又不清楚了
下圖兩者車速都相同",同樣16車/公里, 但是歐盟國超車後就補滿外側車道,只用了一個車道, 台灣卻不超車也不離開,16車散置於二個車道! 犧牲的是車流量 ! 花費更長的道路空間,才能容納相同數量的車!
前提說的是 (1)兩者車速都相同",(2)同樣16車/公里,
是這樣, 因為車速已達速限頂點 ! 無超車必要 也無法超車


荷蘭高速公路內:外 車道使用率約 4:6
那是在有不同車速之下,且12車/km以上, 因為超車後補滿外側車道, 高流量時, 會接近 1:1 平均利用 !

這內外車道車速, 車距都 相差很大! 不是等速 ,等車距
不同的狀況, 如何混在一起比?

Gullit168 wrote:
百分之百鬼扯,你去找一個車流均速在110附近,然後單一車道的流量還可衝到2200的數據(要有車速對照)

說法要有依據 , 您上面所說的都代表 Gullit168
圖表就有車速對照, 就是如圖表那些"未達速限" 的車速 , 藍色和粉紅是混在一起, 是相同的車速
這個車速,不就是自稱的最高速限(自稱110km)行駛
自稱的最高速限行駛 ≠ 110km/h

上面舉例說明的正是兩者的矛盾 ,您卻把矛盾和正常混在一起講 ?

您把矛盾和正常兩個不同狀況混在一起, 前面說的條件是依據 高管規則6 110km/16車/km/ Q=1750
後面說的Q2200是依據 Breaking point反轉點 1100, 是自稱『最高速限』 車速
所以您仍不了解! 這就是所謂 自稱『最高速限』 車速 和實測 『最高速限』 車速 的差別嗎!

只要以自稱『最高速限』 車速 , 就能推算出 Q2200這個數字
您沒發現嗎?自稱『最高速限』,瞬間衝出卻無法持久之的"車流量"? 整個數字都建立在矛盾上嗎?


Gullit168 wrote:
還在把『流量值』當作『時間軸』使用...
在錯誤的基礎上進行推論,只是錯上加錯

從頭到尾只有您在說 『時間軸』 , 只有您是這樣看的
上面說過了
中線(粉紅色)車速一直很穩定 ? 在流量1100卻突然上升?(中線未填滿)內側(藍色)突然下降?
紅框內反而能看到中線車道"車速"(粉紅) 在紅框內反而是往上升 , 內側車道(藍色)則往下掉

這是由車速 "一消一長" 有互動,以及breaking point 反轉點 看出來的

再看, 在低流量, 只有200車/km時, 根本沒有中/外車道的速度數字? 只有內側車道有車? 中/外車道都無車?
法規8-1-1, 8-1-2 暫時利用(中/內車道) 超越前車 ? 根本不遵守

再看 中線車道的車速低?流量卻最高, 可以超過2000, 還超過車速快的內側車道???
內側車道 所提供的車流量, 並非如國外內側車道為所有車道中最高的,反而比中線車道低?
這樣還能自稱 "效率高"????

台灣國道在瞬間車流量都是超高!可以出現每小時每車道超過5000車的數字? 總量是破萬的, 但無法持久, 一整天的車流量 不過6-7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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