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yan00014875 wrote:笑話,不能檢舉,就你(恕刪) 遵守交通規則不是國民應盡的義務嗎? 原來你是怕被檢舉才守規則的人喔~還是你其實是以檢舉別人為樂?! 所以沒有檢舉制度就有理由沉淪?!原來檢舉魔人的道德觀就是這樣子?!別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好嗎?!
我認為,如果這條法律沒有違憲,而且也沒有妨害人民的權利與義務,就不應該去除這條法律。我檢舉成功約40多次的違規,因為有些的違規造成了妨害我的行車安全,而有些的違規是:『如果意外發生了,這種違規會嚴重地傷害別人。』我支持 『不贊成』 廢除交通條例第七之一條!!!
6hthhrtyhsrth wrote:我認為,如果這條法律(恕刪) 我原來也認為有個制度檢舉不法無可厚非,但是這種規則近年來卻嚴重變質,成為一群心態不健康的檢舉剩人的表演場域,他們不分青紅皂白、不分輕重緩急、不看當時實際路況、自己做不到也檢舉......,更惡劣者甚至設陷阱引人入罪再來檢舉,這一類檢舉魔人的案件實在不勝枚舉,太多太多了,君不見在01版上就可以看得到他們一副道德高尚的嘴臉不斷張牙舞爪指責別人,但私下的行為呢,經得起檢驗嗎?這樣的情況不斷惡化之下,所以如今才會犯眾怒,惹民怨,才會讓許多人興起不如乾脆廢除這條 "生雞蛋的沒有、放雞屎卻一堆" 的法律,還社會一個清淨!
眼觀耳聽 wrote:所以不塞車需要用到那些違規技巧,請明示? 你們只要老老實實的回答,上下高速公路匝道你都開時速幾公里?請所有檢舉魔人回答這個問題時,都摸著自己的良心,如果它還在的話...喔喔~ 好像不見了對吧~啊不是說,"不要違規很難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