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600萬賓士 車主低收入又身障....全台六千量雙B車免稅

其實按規定

要停殘障停車位

是指搭載身心障礙者本人的家屬或是身心障礙者本來可以停的

不是身障者本人開車或沒載身障者

不得使用殘障停車證或停殘障車位

違規者 停止使用停車證三年
現在的規定有分兩種:

1. 車主與使用人為同一人...本身有殘障手冊...

2. 車主與使用人不同人但於同一戶籍內...並且是一等親內的關係...像是父母子女這樣...

"車主"跟使用人士可以不一樣的...而且是只有免牌照...不是完全不用繳稅...

要砲別人前先搞清楚...開雙B或高級車好像有多大社會責任一樣...那也只是被政府搞得很貴的車罷了...


請不要認為身障人士一定窮...身障人士比一堆好手好腳卻什麼都不會只會動嘴的有成就多了...

現在記者真的十個有八個只會亂砲...
這裡真的是全台灣"嘴砲男"跟"偽聖人"外加"護衛隊"密度最高的地方啊~~
拿賓士當殘障車有罪嗎?

我的3000cc 老車20年了, 就是沒錢買新車

要查就查那些大官 民意代表 記者 他們是否享有殘障車牌
Lee
06160616 wrote:
哀...
有很多次去西門町找車位
殘障車位很多都是停進口車
有一次剛好看到"CLS 500"停進殘障車位
駕駛下車一看.....手腳都好的....身體各個部位也沒問題....
還會打手機....抽煙.....代表沒腦殘......

當時很想衝過去問他
"先生,你哪個部位殘障了?"



如果他答覆: " 我心理殘障, 因為我以逃漏稅金為榮 "

那我會回以: "好樣的!! 您果然是傷殘人士, 小弟冒犯請見諒"











這些逃漏稅金的人, 其實已經以行動客觀的証明他們身為傷殘人士的事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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