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都鳥了 wrote:吃線 重點機車是打滑去對向車道。不是騎到對向車道。而現在的重點是,一開始的事故要如何釐清責任。今天如果白色轎車沒有跨越雙黃線,機車打滑去撞到他,他一點肇事責任都沒有...那個地方是雙黃線,又是轉彎處,白色汽車跨越車道,搞不好都可以告他危險駕駛了...如果白色汽車又是山坡路往下坡的方向,那就更不用說了....
1.第一輛機車騎士似乎第一時間沒有撞擊到車子好像是被第二輛車子撞飛的。2.會不會第一台機車以為march要轉彎,所以嚇一跳就按煞車疑似車速過快就貼地飛行了。3.黑色轎車好像以為他撞死人了就趕緊轉彎落跑(他本來要直行的)
縱使機車先摔車打滑, 但白色march跨雙黃線, 交通法庭判決會按比率讓march分擔車禍體傷賠償與肇責, 黑色轎車有可能無照駕駛, 所以才溜走. 肇事逃逸這肯定的.只要車禍之中有人員傷亡, 通常一方要無責全身而退的機率很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