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法一定要這樣偷偷摸摸嗎?

hassen wrote:
台北縣疏洪一路蘆洲往...(恕刪)

現在執法若不偷偷摸摸~就抓不到的~
就像最近黑心油的問題~
昨天有一則新聞是一間賣便當的~
當場被查到油品有問題~
結果店家還說:你們沒有事先告知要來查驗~我們怎麼準備!
若事先跟你說那還查個鬼啊?
請大家不要模糊焦點

為什麼有計程車載汽油衝撞立法院,才會有人去比較美國開單開多少,小小台灣開單比美國多?
然後測速器合法化,取消隱藏執法

然後呢?
久了,大家淡忘哪位勇敢的計程車司機,警察忘了,媒體忘了,民代也忘了

接下來呢?
開單又開始比業績,隱藏執法再度重現江湖

一定要等到下一位不滿的人民衝撞某某部院,才會有人再重視這個問題嗎?

號稱正義魔人的魔人,你確定交通處罰條例你每一條都熟悉嗎?
上一秒其實你也違規了,只是身為魔人的你不知道,警察也沒發現!
曾經,停權一個月在我面前,但我卻不懂得把握,如果真要給期限,我希望是,停權一萬年
怎麼又多一篇?又多一篇?又多一篇?又多一篇?
曾經,停權一個月在我面前,但我卻不懂得把握,如果真要給期限,我希望是,停權一萬年

熱血黃蜂 wrote:
一定要等到下一位不滿的人民衝撞某某部院,才會有人再重視這個問題嗎?


難道要等該路段超速出人命,才會有人重視這個問題嗎?

叫警察不要偷偷摸摸開單,哪你倒是告訴我們如何制止台灣人不守法的行為?
白大悟 wrote:
叫警察不要偷偷摸摸開單,哪你倒是告訴我們如何制止台灣人不守法的行為?


我來幫忙回答好了
要解決這個問題簡單
每個路口每天都站兩個警察
分個四班制一個路口一天就需要八個警察
換算下去假設全台有十萬個路口
就需要八十萬交警站崗大軍
不但可以維護交通安全更可以一舉解決失業問題
熱血黃蜂 wrote:
號稱正義魔人的魔人,你確定交通處罰條例你每一條都熟悉嗎?
上一秒其實你也違規了,只是身為魔人的你不知道,警察也沒發現!

不好意思唷~
很多大條的交通法規 很多人都是刻意遺忘唷
不要告訴我 你在違規當時妳不知道妳違規
很多都是抱著沒警察就闖過去
小三の目では盲目のスタンプを見て

"賊頭"~~(台語)

做賊當然要偷偷摸摸的啊

白大悟 wrote:
等該路段超速出人命...


偷拍就不會出人命?有趣!!

真正危險路段,警察都閃邊邊的,才不會去冒險
偷拍路段都是上下坡交界點,不小心容易超速的路段
要不就是路很長很寬沒有叉路,卻速限50的路段
曾經,停權一個月在我面前,但我卻不懂得把握,如果真要給期限,我希望是,停權一萬年
靠~~~~
今天下午二點多才騎車經過
唉~~~~~
早就忘了速度是多少?~~~~


熱血黃蜂 wrote:
偷拍就不會出人命?有趣!!

我沒說偷拍就不會出人命,但我請教妳的問題請表達妳的高見,我洗耳恭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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