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菸是個人的自由 , 但自由的定義是不妨礙他人 , 邊走邊抽菸個人是爽了 , 旁邊的人不想吸到二手菸都難 , 所以非常贊成對於邊走邊吸菸或邊開車或騎車的人開罰 . 當然 , 政府也有設置吸菸區的責任 .
chia1031 wrote:我認為提出,吸二手菸...(恕刪) 這事件發生在約10年前 當時還沒有所謂的公共場鎖禁止吸煙條例我家附近有家撞球場的老闆也是不抽煙的但是他長時間都在撞球場裡顧店 長時間吸著客人的二手煙有一年去醫院健康檢查 醫生說先生你煙抽很大喔 才四十多歲肺水腫了 要戒煙囉他跟醫生講 我沒抽煙 一問之下才知道是工作環境造成的二手煙的傷害 比抽煙還可怕 抽煙的人吸進去吐出來的''廢煙''就是所謂的二手煙 你說可不可怕再說不抽煙的人 遇到抽煙的都會閃吧 又不是整個人一直處在二手煙空間的狀態
Shy_NS wrote:這事件發生在約10年...(恕刪) 二手菸應該是指...點燃香菸頭的煙吧吸菸者比較沒吸二手菸者容易得肺癌是因為吸菸者有濾嘴過濾了才吸進去反觀二手菸者,都是吸沒有經過過濾的香菸頭的煙所以會比較嚴重我覺得這樣比較合理耶再說吸進去吐出來的煙應該是更乾淨才是經過兩道程序處理阿1.濾嘴2.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