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ce52950 wrote:
因為怕被追撞,所以闖紅燈被罰錢.
結論 台北縣缺錢
蠻有邏輯的嗎.
我也覺得怪怪的. 下面這句話:
ykk333 wrote:
這告訴我們,在北縣開車,看到紅燈就一定要停不要過去,即使緊急煞車造成後方追撞或救護車,也要停住不要過去。
不知道能否解釋成下面這樣?
這告訴我們,如果不是在北縣開車,看到紅燈可以不要停闖過去,因為可能緊急煞車造成後方追撞... (這是後車沒保持安全距離吧?)
另外, 有人質疑機車在這個時間點會尷尬而且危險.
我的建議當然不會是請機車騎士換四輪. 而是,
我只要接近路口, 根據經驗可能快要紅燈, 我會減速並靠向車道左側或右側 (看機車停車格位置, 沒機車停車格, 看車道是屬於中間還是右邊車道).
紅燈停下來的話, 就盯好照後鏡, 免得有不長眼的四輪車主撞上來.
如果不違規
政府怎麼搶你的錢?
闖紅燈被拍到(還是三連拍)
真的只能怪自己吧
什麼緊急停車怕後車追撞
這理由實在有點糟
後車如果會撞上你
表示他沒保持安全距離
而且後車也是看得到紅綠燈的
除非也是一個想要闖紅燈的人
不然沒理由不減速
總之
遇到紅燈就煞車
錯絕不在你身上
如果你背後是大卡車
你怕後車真的追撞會有生命危險
那2700換一條保貴的生命
也是值得
我認為用攝影系統來取締違規
是一件好事
因為有不少人
以為夜晚人車較少
就可以不用遵守交通規則
有這個系統正好可以提醒這些人
遵守規則是沒在分日夜的
不想被政府搶錢
那就不要違規吧
p.s.
本人到目前收過兩張罰單
一張是超速 速限40 我騎到51 從此不再超速
另一張是紅燈右轉 從此遇紅燈不再貪快右轉 並規劃更簡易的行車路線
這兩張都收的心服口服
沒有怨言
好可怕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