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託有個認知好嗎?法本就是人規範出來自我約束的所以法本身就可能因人為考量的不足,而存有不適問題修法是個很正常的修正做法目前不知道修改提案的細則像這種急迫影響公共安全者...就有點籠統像我就搞不懂,為什麼車主人來要移車了,還得非拖走不可如果目的是淨空,那不是達到目的了嗎?為什麼車主人到還非得拖吊???是為了"飼養"拖吊業者嗎?違規是要付代價沒錯,但不應該付奇怪的代價
吉爾菲 愛斯 wrote:又沒有說違規停車不罰...(恕刪) 所以你要交警站在違停車輛旁一個小時?那警力就很吃緊囉!inconceivability wrote:拜託有個認知好嗎?法...(恕刪) 不知你有沒有看過拖吊車來,違停的車主就出現(假裝要移車,還一直跟警察說"歹勢"),等到拖吊車走了,他老兄也下車走了(車也沒移)~~~車子還沒上架前都不會拖走,但是只要車子被吊起就不可能放了,就算你跑到拖吊車前也一樣,所以個人是認為,要吃瀉藥,就要有那個屁股~~~ps.自己有遇過同一個地點,三個小時內被拖2次
違規亂停車本來就該拖沒錯,但是我發現有很多拖吊車業者是埋伏在大家容易臨停卻未必影響車流的地方,感覺不像拖車比較像偷車,而且我親眼看過拖吊業者如何對付停的太靠牆邊無法穿上溜冰鞋的車,先將拖桿伸入引擎室下方,再將車頭快速抬起再稍微外移一點,用拖桿頂住引擎將整部車往上抬會造成:1.油底殼凹陷。2.引擎腳斷裂,但是受害車主卻未必當場發現,我不清楚修法的內容為何,但是那種搶業績式的拖吊應該要避免,我都不敢亂停車,違規停車被拖吊事小,萬一造成別人車禍傷亡那才是大條咧。
小咻咻v wrote:現在已經沒有那種,紅線3分鐘.黃線30分鐘.白線隨你停的規定了喔??新聞報小黃停黃線餒!!為何去7-11買個東西還會被拖??(不會是停在黃網線吧)...(恕刪) 有黃線30分的規定嗎??現在是紅線黃線只要警察就趕走,他又不會在旁邊幫你計時所以不管有沒有停在黃網區,紅線黃線一樣會拖吊,越好拖越會被拖吊,不知道現在各縣市的拖吊放行條件是怎樣??還沒進保管場都可以要求放車嗎??
中天NGB wrote:所以你要交警站在違停...(恕刪) 我倒是沒看過警察一定是先開單(最簡單的就是用照相事後補寄罰單),後進行拖吊作業但這裡的重點的不是在抱怨因違規被開單,而是車主到場後為何仍堅持強行拖吊???總之並不是說不能拖,但車主到場時我實在認為沒必要拖...那感覺就只是在"飼養"拖吊業者而已你知道嗎?有些業者為了業績,在無法順利拖吊也非影向重大公安或交通時(如車頭空間不夠無法架車),竟然用L尺橇車門鎖進車內放手煞車,進行吊後輪拖車...明顯違法,還要養這種人~七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