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wing wrote:
很可惜的是

知情不報並不代表犯法.

但如已知是贓車(或偷竊行為),又一起去飆車(共同使用),這樣算不算共犯?

有無這方面的大大可解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有的!~收受及使用贓物罪可以辦她...

看那女的網誌及相簿就知道從小連國文都沒讀好.錯字一堆.語意不通順!~....

看了她的發言覺得她可能不知道羞恥跟廉恥怎麼寫!

樓上有版友說的很好.我很認同.這就叫(物以類聚).敗類一枚~...

看這個女的也吃不了苦.不知道這個女的以前有無犯過罪是否有過前科紀錄.看牠那無所謂還講風涼話的樣子.牠的家庭教育徹底失敗.希望她不要哪天成為社會上的毒瘤來危害社會!~....
把他的文備份下來寄給檢調不知道有沒有用?
台北/ Steve Lee
ccchou wrote:
09/12/28 標題 "聖誕夜瘋狂..." 那篇blog, 裡面有段話:

"晚上寶貝跟成啊 ~
出去回來就一台車了 ..
白馬馬力夯 ^^
真是棒..
之後去在槌槌 .. blockquote>

這個傢伙才是共犯吧!! 難道他就是成呀!!

照片看起來威風的咧, 相簿標題是"別當我通緝犯"

現在看起來含真是格外諷刺呀!!

這個可惡又可恨的小偷死竊賊的女友.還大刺刺的支持小偷跟誰叫你們車不鎖好的言論!~...

就可得知這個女的不是什麼好貨色.這輩子也不會有什麼出息跟前途了.不要做些犯罪行為就(天公有保佑)了!~...
看到現在的小孩子是這樣的偏差觀念..

說實在的, 要責怪小孩子之前,家長是否要先檢討檢討勒??
正所謂....龍交龍,鳳交鳳,老鼠的兒子會打洞。

還是希望偷竊罪改為重判,至少關個二十年不得假釋。如果加上鞭刑一定更好。
★三菱家族~中部團隊★  EVO-015  Evofamily.com
mz3sp23 wrote:
剛去逛過,唉小女生....(恕刪)

小弟不小心點進去
下到了
男的爆牙 女的醜得很俗氣
重點ˋ是 字寫得很醜
謝偉豪 wrote:
現在年輕人什麼價值觀...(恕刪)


puma就puma

還真自以為是勒

我喜歡研究車~
calvin19750807 wrote:
小弟不小心點進去下到...(恕刪)


別這樣~
人家沒讀什麼書阿
偷偷車還可以啦
長的抱歉就沒辦法了
呵呵呵
剛剛看過
裡面根本是侏羅紀公園續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