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550黃牌路權被封印多久了?

twrensamuel wrote:
每次路上都會看見重機狂飆超速亂換車道,這種行為在高速公路適合嗎?台灣騎重機的人都沒小白嗎?如發生事故時,你可知道在110的高速下,重機騎士背脊會 發生什麼事?(輕則床上餘生,重則地下長眠)那另一方開車的人又何其不幸(不論是否是其的錯)!!!!

每次路上都會看見汽車狂飆超速亂換車道,這種行為在高速公路適合嗎?台灣開汽車的人都沒小白嗎?如發生事故時,你可知道在110的高速下,汽車駕駛的頸椎會 發生什麼事?(輕則床上餘生,重則地下長眠)那另一方開車的人又何其不幸(不論是否是其的錯)!!!!

twrensamuel wrote:
車禍-重型機車~大車...(恕刪)

你不曉得這叫賽車嘛?
althewind wrote:
你這句話有很大的問題,
出了車禍若是機車的錯那怨不得別人,
如果是開車的錯也是一樣哪來什麼何其不幸?
難道你擺明了就是覺得千錯萬錯都是機車的錯嗎?


你不知道什麼叫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你不知道什麼叫傷害罪嗎?
其他人都很聰明沒找這個的問題,你應該多看電視。
twrensamuel wrote:
你不知道什麼叫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你不知道什麼叫傷害罪嗎?
其他人都很聰明沒找這個的問題,你應該多看電視。

我還以為遇到了問題,
你要學其他人躲起來了,
沒想到還在...那就回答一下吧...

twrensamuel wrote:
依據交通部幕僚所提供的數據顯示,重型機車車禍死亡率高於一般汽車六倍。

依據紅牌重型機車肇事違規統計
發布時間:2008.07.12
統計時間:去年11月至今年5月
死亡率:2.9%,比汽機車(0.01%)高
資料來源:交通部、警政署

警政署交通組指出,五百五十西西以上重車僅一萬七千零一十七輛登記,但七個月就釀成五人死亡,死亡率是所有交通工具中最高,比率約百分之二點九...

你也無條件相信這個數字嗎?
交通部幕僚講重機死亡率高於汽車6倍,
交通部警政署講重機死亡率高於汽機車290倍,
為什麼兩邊數字差那麼多呀?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twrensamuel wrote:
你不知道什麼叫應注意而未注意嗎?...(恕刪)

只會看電視人難怪只知道"應注意而未注意"
這個是被媒體簡化了
完整的應該是:"應注意,能注意,而未注意"
重點是那個"能注意"
很且很多人明明有看到,只是來不及反應,卻都跟法官說沒看到。
不過如果說是追撞到前車,那就沒啥好說的了,就是沒有保持安全距離。

至於傷害,車禍中能告的也只有過失傷害,但是這個一定是在一方有過失才告的起來。
如果被告在車禍事件鑑定後沒有過失的責任,要去哪生過失告過失傷害?
第一,重機上高速,台灣汽車駕駛人還得重新適應與重機一同高速行駛的方式。
如果重機就可以內、外線道切換的話,那對汽車駕駛人習慣高速只有汽車與汽車行進影響滿大的,
加上汽車駕駛人也會擔心高速下撞上重機車友,造成嚴重傷害,
反而降低行進速度,讓高速公路效用降低。

第二,台灣的高速公路還不算滿優的,
高速騎二輪,危險性提高,台灣的路真的沒一條算平整合乎日本的標準...

台灣相關配套不完善,要開放重機上高速還有一段路要走,
最重要的還是汽車、重機同行駛高速的觀念要宣導。

高速行駛時,應重機禮讓汽車,還是汽車要禮讓重機???
當然汽車駕駛不太可能去禮讓重機的...

出事,一定重機駕駛傷勢最嚴重甚至死亡,
畢竟,一個是人包鐵,一個是鐵包人...
twrensamuel wrote:
每次路上都會看見重機狂飆超速亂換車道,這種行為在高速公路適合嗎?台灣騎重機的人都沒小白嗎?如發生事故時,你可知道在110的高速下,重機騎士背脊會 發生什麼事?(輕則床上餘生,重則地下長眠)那另一方開車的人又何其不幸(不論是否是其的錯)!!!!

你這段話本來就有很大的問題,
出車禍不分大小一定有肇責區分,
你先入為主地不認為機車可以上國道,
所以才會認為責任都在機車...

twrensamuel wrote:
你不知道什麼叫應注意而未注意嗎?
你不知道什麼叫傷害罪嗎?
其他人都很聰明沒找這個的問題,你應該多看電視

你這話更證明了你對法規認識的不足,
而且是只看電視不看書的結果,
樓上已經有人說的很清楚了...

其他人沒找這個問題是因為這個點實在太弱了,
小弟我只是比較雞婆而已~
不敗神話zero wrote:
第一,重機上高速,台灣汽車駕駛人還得重新適應與重機一同高速行駛的方式。

台灣的快速道路都是低速行駛的嗎?
不敗神話zero wrote:
如果重機就可以內、外線道切換的話,那對汽車駕駛人習慣高速只有汽車與汽車行進影響滿大的

在平面道路以及快速道路上,重機不能內外線道切換?汽車不能內外線道切換?
不敗神話zero wrote:
加上汽車駕駛人也會擔心高速下撞上重機車友,造成嚴重傷害,
反而降低行進速度,讓高速公路效用降低。

只是要你維持速度,保持安全距離,不是要你一看到重機就踩煞車踩到停下來...
不敗神話zero wrote:
第二,台灣的高速公路還不算滿優的,
高速騎二輪,危險性提高,台灣的路真的沒一條算平整合乎日本的標準...

台灣的高速公路跟外國的高速公路比,以及跟台灣的平面道路比,算超級優的...
不敗神話zero wrote:
高速行駛時,應重機禮讓汽車,還是汽車要禮讓重機???

"互相禮讓"這個詞你不懂嗎?
不敗神話zero wrote:
當然汽車駕駛不太可能去禮讓重機的...

你是指 "你不太可能去禮讓重機" 嗎?
不敗神話zero wrote:
出事,一定重機駕駛傷勢最嚴重甚至死亡,
畢竟,一個是人包鐵,一個是鐵包人...

時候到了,你就算包在客運裡也是一樣...



話說樓上那個 twrensamuel 還是不敢回答我的問題...
不過就是問他一句"對交通部幕僚以及警政署的數據真的全盤相信?"
他竟然可以迴避那麼久...
阿邦呀,要檢討呀,面子是人給的,臉是自己丟的,要怨就怨自己吧...
twrensamuel wrote:
每次路上都會看見重機狂飆超速亂換車道,這種行為在高速公路適合嗎?台灣騎重機的人都沒小白嗎?如發生事故時,你可知道在110的高速下,重機騎士背脊會 發生什麼事?(輕則床上餘生,重則地下長眠)那另一方開車的人又何其不幸(不論是否是其的錯)!!!!

台64隧道超車無視雙白線


請問你汽車適合在高快速公路嗎?他違規關你的事嗎?你要幫他繳罰單嗎?你要陪他繳交號牌嗎?

只會針對重機而已
全面取消"禁行機車"政策,汽機車共享平面道路資源!
twrensamuel wrote:
每次路上都會看見重機狂飆超速亂換車道,這種行為在高速公路適合嗎?台灣騎重機的人都沒小白嗎?如發生事故時,你可知道在110的高速下,重機騎士背脊會 發生什麼事?(輕則床上餘生,重則地下長眠)那另一方開車的人又何其不幸(不論是否是其的錯)!!!!

要讓你摔死,幾個人孔蓋就行了,根本不用高速公路!
下面這條還是公路局負責維護的113丙縣道喔!




不敗神話zero wrote:
高速行駛時,應重機禮讓汽車,還是汽車要禮讓重機???
當然汽車駕駛不太可能去禮讓重機的...

阿里巴巴仁兄已經針對您文章中的各項論點作出明確的回答,
我就不再贅述...
我只針對所引言的部份來說,
就是因為機車是肉包鐵,
所以多數歐美國家都是宣導汽車要禮讓機車的,
而且很多時候機車的路權還大於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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