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得記下車牌,有保乙式車體險的話!
只要有確實的事實,報案!

可以直接理賠!另外!剩下交給保險公司處理!
若沒有保險,請告肇事逃逸!
你在清水休息站之前 還是之後發生的呢?

北上方向 之前應該屬 國道7隊 中彰橋下

之後(繼續往北)應屬國道6隊管轄 就是後龍
HONDA.神話 改 BMW.神話 囉....轉戰BMW ^ ^~
「然後手伸出來,不知道拿什東西,舊聽到擋風玻璃發出巨響」
可以的話,請更詳細的確定說是什麼東西,類似手槍?或是他丟出異物往你的玻璃上砸造成「玻璃碎裂」,這樣才有可能成案,只是說對方「手伸出來,不知道拿什東西,舊聽到擋風玻璃發出巨響」很難去認定,就算是找來車主對方又矢口否認,還不是各說各話!
路上瘋子多,小心行車~
ps.玻璃沒有裂(破)掉,保險會賠嗎?
建議直接透過網路報案,1. 不會吃案、2. 很快就會有專人處理。當然,還有,您應該就不用跑回清水了。
I love MIT wrote:
剛打電話到國道警署報...(恕刪)


沒錯, 我之前在一高被大卡車逼車, 它超越時還從車上丟重物下來砸中我的車頂, 我用電話向國道警察局報案, 電話響了好久終於有人來接聽了, 不過那聲音就是剛睡醒的一樣, 根本懶得理我, 我才講了兩句話, 就說希望我親自過去報案, 只好自認倒楣了.
------- sulifen
以後需要警察幫忙,卻遇到敷衍塞責,偷懶摸魚的,
可以告訴他們....我以為你是警察,我改找媒體幫忙好了。
nomade_nomade wrote:
建議直接透過網路報案。........當然,還有,您應該就不用跑回清水了。...(恕刪)


其實多年前內政部推行的[報案單一窗口],就已經規定報案,在全國任何分局皆可了,只要不吃案.


實施原則:

  對於民眾報案,要求員警應依下列原則辦理。

 (一)民眾報案,不分本轄或他轄刑事案件,均應立即受理,妥適處理,不得拒絕、推諉, 並登錄於受理報案登記簿以備追蹤、通報處置、查考。

報案單一窗口


申述+1
光是遇到這種事情心情就很不好了
還被警察這樣弄
光看到上面大大說的
為什麼要偷你的?
為什麼對方要這麼作?
當下如果是我
我大概會飆了吧
甚麼態度阿
真的覺得現在警察很好當
媒體還比較像警察的說
謝謝大家的分享與建議喔!!!
小小弟由於沒證據所以這次只能當備案
車子受的傷又很輕,像是小碎石頭擊中
所以決定裝上行車紀錄器,以免下次發生事情死無對証...

由於媽媽的車子不是法國車...所以相關的開箱和分享文在下放在VAG車系那邊唷^^

當然~法國車棒棒~><~
不專業開箱與分享
I love MIT wrote:
小小弟由於沒證據所以這次只能當備案
車子受的傷又很輕,像是小碎石頭擊中
所以決定裝上行車紀錄器,以免下次發生事情死無對証......(恕刪)


誰說沒證據 ? 

你媽是人證,玻璃洞雖小,但也是物證,附近高速公路收費站,如果有對方通過的記錄影像,也可證明該車確實有在該時段經過樓主指證的地方。

時;地;物,都有了阿。

只不過樓主還是被警察常用的手段打發掉了,要記住,上警察學校的是警察,不是我們,要全部證據,是警方要去查的,不是都由我們民眾準備好好的,不然我們大家去當福爾摩斯好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