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車可以這樣的(2010/11/14最後通牒) 請此飆車勇士勿自毀前程

詳情請見第一樓

五一十五一十五一十五

PFG-1108 wrote:
上班時間上與所屬職務...
文章編號: 23815982
文章日期: 2010-11-12 20:31

上班時間上與所屬職務無關網路論壇,是我不對,我不該用公家的電腦上網發言,是我不對冒汗,但小弟我想說幾句話:
1.我再次為納稅人說聲對不起,是我不對,我有上網就有,我不會推脫.鬱卒
2.我不是版主影片的那一個違法又危險的駕駛,再者我也沒有動員其他的帳號發言.請查清楚鬱卒
3.我也想知道影片中的那一位違法又危險的駕駛,接受到哪一種的制裁,因為他對其他用路人造成危害,不該讓他在路上繼續害人.
4.我是大家口中的米蟲,但我不是殺人犯,請不要將小弟與版主所提及的殺人犯列在一起.請參考: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1856508&last=23813604
5.感謝版主告知我錯誤的地方(上班時間上與所屬職務無關網路論壇),所以小弟就再也沒於上班時間上網了,但請暸解一點,不是說我不出聲或不上線,壞人就是我,社會是講道理的,請版主不要誤會orz.
6.小弟這次發言後將不再回應,謝謝掰掰





護貝一下先 以免

要告就去告.不然就私下寫信談..
01又不是你們的私板..還是以後大家發存證信也要在01上發??



還最後通牒哩....小學生都沒有這麼幼稚吧??



sidekicktw wrote:

...(恕刪)

最後通牒如下

為求公信與建立01有圖有真相的精神

請將紅色繳稅單圖片post

除身分字號與名字(姓氏不含)地址的巷弄號可以遮蔽

車號 廠牌 時間 日期 發生地點 請秀出來

我十分相信你知道我說什麼

切勿自誤

請好好交代為何憋車及誠心向我友人道歉

不然還是只好讓你得到應有的懲罰

切記 切記

sidekicktw wrote:
基於本案件已由公務單...(恕刪)

zicc wrote:
要告就去告.不然就私下寫信談..

01又不是你們的私板..還是以後大家發存證信也要在01上發??



等等你就被歸類成護航者

這棟樓發生什麼事
最重要的影片也不見了
wrote:

inte2256 wrote:
等等你就被歸類成護航...(恕刪)


噗...隨便囉.不痛不癢..
反正現在不是業代就是護航..這年頭幫人戴帽的嘴砲正夯...

再說..這棟樓已經送這麼多帽了..多送幾頂不意外.. XDDD






有沒有帽子這麼好用的八卦...

俺人馬 wrote:
這棟樓發生什麼事

最重要的影片也不見了



因為那段影片
就只看到兩個人互相危險駕駛
而且時間很短
沒有前因後果

只提出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卻不敢公開整段影片

inte2256 wrote:

因為...(恕刪)


有些回文也好多修改,難怪看得一頭霧水
時間2010/11/15 11:41分

看來這位公務員先生還是不了解為什麼會被認出來

你的面容經過我朋友的指認

你就是那個急煞急停憋車的危險駕駛

不要再裝路人甲乙丙丁了

再用一堆分身帳號來嘴硬是沒用的

多說無益

就讓你求人得仁了

一句不再回應

找些帳號來嗆聲也沒有用的

你孩子還小 這種開車法 下次遇到流氓

公保的幾付應該也比不上一條寶貴的生命阿

惡人自有惡人磨

不要整天在教會服事說的人五人六滿口仁義道德

開車跟個惡魔一樣 上帝也沒這麼沒公義到保守這種行為吧



ps
**********************************************************
另外,我已經失業一年多,正在為公職考試而努力,參加福音隊,勢必排擠掉準備考試的時間。在此同時,還被一些不大不小的雜事困擾著。感謝神,當我有一顆願意的心,也順服了神的帶領時,神就在前方開路。在第一次集訓的前一日,賜給我一個安定的工作,讓我無後顧之憂的為福音隊而努力。

**************************************************************

別忘了上帝讓你有這種生活 還不知滿足 開車橫衝直撞 不珍惜自己生命就算了 還危及他人生命

道個歉還滿口謊言

基督徒

要身體力行阿




sidekicktw wrote:
時間2010/11/...(恕刪)



啊到底是告了或是投訴了沒??????
還是還要改時間????



原文借用一下...



為求公信與建立01有圖(錄音)有真相的精神

請將 投訴email.或電話錄音 post

除身分字號與名字(姓氏不含)地址的巷弄號可以遮蔽

單位 名稱 時間 日期 發生地點 請秀出來

我十分相信你知道我說什麼

切勿自誤

請好好交代事情始末與為何亂發廢文及誠心向網友道歉

不然還..........就只能當你打嘴砲囉...還能怎樣.

切記 切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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