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uang0608 wrote:
小弟最近開車發現一個...(恕刪)
http://www.focus-sport.club.tw/viewthread.php?tid=207135&page=1
說這個嗎.....

為什麼大家對霧燈的偏見這麼多?如果開霧燈會讓駕駛人比較看清楚路況為什麼不能開?不...(恕刪)
大家怎麼對守法有這麼多偏見?
請問你,如果我闖紅燈可以讓我比較快點到,為什麼不能闖?
我也有習慣在晚上開霧燈..因為可以讓左右兩側看的較清楚.
版大可以找台有原廠霧燈的車在晚上的時候比較一下..霧燈開跟關真的有差..
沒亂改的霧燈光線是擴散到左右兩側的..所以應該不會造成對向來車刺眼才對.....(恕刪)
開霧燈跟遠燈都可以增加 "自己" 的能見度,這點無庸置疑。但會影響到別人,你卻覺得應該不會?
若你可以舉出任何一個正式資料的統計或是研究、或是他國法規...
證明 "開霧燈可增加自己能見度、且不會影響他人"
那我們就一起努力去廢掉 "晴天不能開霧燈的" 惡法吧!!
也順便能夠證明,堅持不開霧燈的人通通都是笨蛋!!!
既然是自己用錢買的應該有使用的權利吧,有些車開了霧燈後看起來的確會增添一點美感(個人觀感啦),只要不影響我駕駛我都會多瞄幾眼,開霧燈沒有罪...........有罪的是亂改車燈的人!...(恕刪)
我用自己的錢,買了一台車,所以我也有隨意闖紅燈的權力吧??
闖紅燈沒有罪,有罪的是裝設紅綠燈的人...
是不是覺得我在靠杯?
不要做違規的事情,真的有這麼難嗎? 一定要為自己的錯誤行為,找這麼多的藉口嗎?
真的法律有這一條
中華民國九十四年五月二十五日交通部交路發字第 0940085020 號令、內政部台內警字第 0940100609 號令修正發布第 109 條條文及第 84 條條文之附件二;並自發布日施行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9條條文修正如下:
第 109 條 汽車行駛時,應依下列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開亮頭燈。
二、行經隧道、調撥車道應開亮頭燈。
三、遇濃霧、雨、雪、天色昏暗或視線不清時,應開亮頭燈。
四、非遇雨、霧時,不得使用霧燈。
五、行經公路主管機關或警察機關公告之山區或特殊路線之路段,涵洞或車行地下道,應依標誌指示使用燈光。
六、夜間會車時,或同向前方一百公尺內有車輛行駛,除第一百零一條第三款之情形外,應使用近光燈。
不過以前的條款是
第一百零九條
汽車行駛時,遇有左列情形,應依規定使用燈光:
一、夜間應使用燈光。如市區照明清楚時,使用近光燈
二、遇晝晦、風沙、雨雪、霧靄等視線不清時,應使用
燈光。
三、遇迷霧時,應使用霧燈或遠光燈。
(六)霧燈(fog lamp):
1.前霧燈盞數應為二盞,左右對稱裝設;後霧燈得為
一盞或二盞。
2.前霧燈限用黃色或淡黃色或白色;後霧燈限用紅色
。
3.前霧燈之照明面上緣不得高於近光燈之照明面上緣
。
4.前霧燈與頭燈不得連動。除非頭燈或前霧燈或車寬
燈或尾燈點亮,否則後霧燈不得點亮,裝置前霧燈
時,後霧燈應能單獨熄滅。
5.後霧燈基準中心與煞車燈基準中心間距應大於0.
一公尺。
民國94年以前的法令是,沒有註明,何時禁止使用霧燈
民國94年修改後的法令是,有註明,何時才能使用霧燈,並加註*不得使用*
坦白講
這條修改後的法令,一定很多人不清楚,(我就是其中之一)
如果被罰時,可能會覺得冤枉吧!
HADES LEE wrote:
大家怎麼對守法有這麼...(恕刪)
我承認我的確不知道交通規則有晴天不得開霧燈規定,但這就代表我不守法?
我知道開車要繫安全帶.騎車要戴安全帽..
我知道垃圾不能亂丟..
我不抽煙..地球上從來沒有一個煙屁股是我丟棄的...
我知道要守法的事情很多..就因為開了原廠霧燈被人這麼嚴厲指責..好吧!..我虛心接受....
開原廠霧燈在你眼裡是跟闖紅燈一樣嚴重...
那我想隨手亂丟小紙屑的人在你眼裡應該就跟亂倒廢棄土一樣嚴重!!
警察放任我無知開著原廠霧燈在路上遊盪8年(20歲考到駕照到現在28歲= =),竟然不取締我也沒規勸過我!
害我現在在01被炮轟....

你絕對是個守法的人....
跟你相比...我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