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han571026 wrote
問題是今天這台是機車,不要凡事都用假設的,是轎車的話,小黃就鑽不過去了
影片中的機車騎在中線飄移,沒人說他不對,大家只是質疑他的騎車方式
而這台小黃也是超車方式不對,太衝動了,應該還稱不上逼車,
現在好多超車不當的都被稱做是逼車,越來越搞不懂這些名詞了
順便複製你貼的法規,你在仔細看一下影片中的機車犯了幾點錯
一開始30秒左右,騎中線兩邊晃,在50秒以後更明顯,從兩台並行的汽車中間穿過去
況且我只看到小黃不當超車,並沒看到並行
你都說你非常少騎車,就算騎車也都騎在水溝蓋,那麼你知道機車行駛在前車的輪跡下是比較安全的行駛方式嗎
轎車遇到馬路上的坑洞或補釘,可以不痛不癢地直接輾過去,但機車如果不閃開,就有安全疑慮!
(順便提醒一下,騎車騎在路肩上,發生事故時政府是可以拒絕國賠的!)
法律上同一條車道的截面上,就是只允許一部汽車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出現,第2部車輛出現在同一截面上,就錯誤行為。如果這不稱為逼車,那改稱它為危險駕駛如何?
至於50秒之後,機車都被計程車攻擊了,你還在那計較遵守法律問題....

胡言亂語 僅供參考
sendoffy wrote:
你都說你非常少騎車,就算騎車也都騎在水溝蓋,那麼你知道機車行駛在前車的輪跡下是比較安全的行駛方式嗎轎車遇到馬路上的坑洞或補釘,可以不痛不癢地直接輾過去,但機車如果不閃開,就有安全疑慮!
(順便提醒一下,騎車騎在路肩上,發生事故時政府是可以拒絕國賠的!)
,...(恕刪)
就說我很少騎車了,我怎麼知道機車行駛在前車的輪跡下那樣騎比較安全..

沒國賠就算了,我還有意外險

sendoffy wrote:
法律上同一條車道的截面上,就是只允許一部汽車汽車 (包括機器腳踏車)出現,第2部車輛出現在同一截面上,就錯誤行為。如果這不稱為逼車,那改稱它為危險駕駛如何?
,...(恕刪)
在我的認知裡面,小黃的行為的確是危險駕駛,也是不當超車造成的危險駕駛
逼車在我的認知裡面,是在後面一直故意催促猛按喇叭,或是在兩旁故意靠近人家車身讓人往旁邊靠,故意嚇人,
如果說那台小黃是逼車,那從影片開始幾秒機車超過小黃以後就可以跑走了,怎麼會一直减速去檔小黃,那這是故意檔人家車道來製造逼車假象囉,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了,除非你就是當事者機車騎士
話說回來,逼車,不當超車,危險駕駛,到後來也都差不多了
反正都一樣,我不再回應這篇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