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走老古錐 wrote:另外供公眾通行與公共場所有異曲同工之妙的解釋特定人及不特定人...(恕刪) 是的停車場是否適用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要依停車場供特定人及不特定人停放決定如果是僅供住戶使用的大樓場車場就不適用了其實適不適用打個電話問一下警政署交通組就知道了現在都已經有統一的解釋不會有模糊地帶
wawalal wrote:請問樓主一個不甚相關...(恕刪) http://www.pma.taipei.gov.tw/ct.asp?xItem=133890&ctNode=13011&mp=117021供您參考另若是假日前去木柵動物園可停放旁邊的木柵機廠停車場(每次100大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