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ic Liu wrote:
1. 肇責不是警察或網友說了算的~ 若覺得自己沒錯(有保持距離,且前方無路口或號誌)
可以花點錢去進行肇責的判定!
有保持距離...怎麼會撞到??
你所留下的距離是你自己煞到停...不會撞到前車的距離
會撞到就是沒煞停...就是沒保持距離阿
Vic Liu wrote:
2. 只要對方該承擔部分肇責,且您受傷有醫師證明,可以考慮樓上曾有網友提及的"過失傷害"告訴,
利用刑事附帶民事取得(或減低您的)賠償!
被追撞...還要負擔過失哦...
真的有這類的案例嘛??
這個社會這麼險惡阿??
每天去撞人家車屁屁...等著告對方過失傷害...再要求民事賠償??
這樣算不當取財了吧??
其實...小弟N年前出過的車禍
小弟就真的無任何肇事責任
對方要負單全部肇事責任
要圖可以...過兩天回家再補上車裁會的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