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crblue wrote:
難道你不知道有潛能使...(恕刪)
前面已經有其他的網友提出意見希望這一篇不要變成無謂的漫罵文章
針對您提出, "這些毒品佔最大雜誌廣告量的看法", 我提供您一些意見
我本身是媒體企劃, 從事過的產品類別也有跨了很多產業
煙商, 不會有"有錢能使鬼推磨"的能力
目前, 政府限制每個廠商在每年只能刊登120則雜誌廣告(旗下各品牌廣告數量的總數)
就算以比較貴的商周來略估好了, 如果隨便估計一則跨頁30萬左右, 整年的120則廣告量約是3600萬
更何況刊登的很多刊物是男性雜誌, 汽車雜誌, 價格都比商周便宜許多
廣告量高, 影響力大的產業很多, 精品, 汽車...這些都是
若是菸商的廣告量有舉足輕重"能使鬼推磨"的地步
煙害防治法要禁止菸品廣告的最大的反對者會是這些媒體
以上供您參考
另外, 煙不是毒品, 他只是一種(和很多其他東西一樣), 不是每個人都喜歡的一種嗜好罷了
I am inspector GADG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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