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artbart wrote:可否舉例說明要如何以不違反交通法規的開法濺血?
如果
有違反交通法規才需要評估肇事責任.
你知道誰最爽嗎
連 續 殺 人 魔..
開著悍馬H2 在路上"登" 違規的人
一登到 就以不違反交通法規的開法濺血 跟打電動一樣
腳踏車撞死違規人所以您是同意我說的「有違反交通法規才需要評估肇事責任」(應是:就違反的部份來評估肇事責任),而不是車大應付較大責任?
悍馬車撞死違規人
是要負不同程度的肇事責任
這個重點在車大真的就是錯了
馬路不是專給這些自以為完全不違規的聖人放肆的使用的 (你是嗎?)同樣的,我認為你應該舉例說明何謂「不違規的放肆使用」,這樣的敘述聽起來很矛盾。
如果真有「不違規的放肆使用」的狀況,也許針對該種特例訂規則比較好,而不是用普遍的基礎規則來排除。
還有一些 老人 女人 老女人 (咦?)每個國家為了「交通」可以真的「交通」,所以都有駕照制度,駕照制度不就是為了排除 "你現在要維護的這些狀況" ?(除了"急病發作")
跟一些因為行動不方便 急病發作 心智不成熟 (小孩)
而不小心違規的人 或 不知道已經違規的人
也就是說,你希望全民都可以不需駕駛認證,即可使用任何交通工具?
撞到違規人 即便責任很小 但還是要用法律來規範看這一句(結論),你反對的應該是「以牙還牙」的私人報復行為呀,跟你 mark 起來回覆的「有違反交通法規才需要評估肇事責任」似乎無關?
請尊重其他用路人的生命 即使他違規
gmtmkm wrote:""""""
老實說,我真的看不懂您回應的這篇重點在哪裡。
可否舉例說明要如何以不違反交通法規的開法濺血?
舉例
1.小學生拿到一本量子力學同樣也很難看懂
算了啦 跟我這鄉民認真你就輸了
2.假設我們倆互有過節
有一天你因為要去拯救另一個生命 而騎著勁戰不得已從巷口衝出且闖紅燈
我剛好開悍馬車於橫在你面前的幹道以30km/h行駛
一看到你違規 我本來可以煞車 但你我血海深仇
我便以不到40km/h的速度 給你阿過去 濺血
3.
"不違規的放肆使用" 如例2
同場加例
高速公路上 兩線道
兩台車以100km/h 並排行駛
內線車:我要超車啊 不過我不能違規超速
外線車:我沒違規啊 要超車你就開快過我
比較看的懂的結論:
馬路不是給你們這些遵守交通規則的人"專用的"
還有很多 不想 不能 不知 交通規則的 "人" 在使用
g-lide wrote:
我發現.你們生活在台灣很安全喔?
有很多監視器.治安一定很好.壞人很容易認出.有影片很好抓....
以上.跟馬來西亞朋友喝茶聊天說到的.....
您錯了
台灣警政單位及店家的監視器很多都是"裝飾用"
只要一出社會案件..
想調閱監視畫面大多都困難重重,不是故障就是監視畫面非常不清楚
不然就是所屬單位不願調閱
這時就需要透過路過車輛的行車記錄器是否有拍到該事件
要不就是拍攝者上Youtube或Vimeo才能揭發真相
必要時還要公諸媒體或找議員等大官對方才肯"被動"調閱監視畫面
在台灣要調閱畫面沒您想像中那麼容易:))
有些店家只會顧自己店面的物品或錢財有沒有被竊
但遇到顧客出狀況店家不是用各種理由來刁難顧客,不然就是企圖湮滅證據QQ
就是因為如此,在台灣人人都必須自備相機或照相手機自行蒐證
住在台灣必須人人自危,因為光靠法律也無法完全保護人民自身安全
我有個朋友也是馬來華僑,他告訴我當地夜間治安很差沒錯
但台灣跟馬國其實國情不同不能比啊X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