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響狂-小剛 wrote:
9.7日 我已拿到了初判表..上面寫著對方未依號誌違規行駛(依據監視器)...我方則是尚無發現肇事因素..問題來了...保險公司說我無肇責任意險無法理賠...只能賠強制險!!但對方要求的不只這些...講和解可能行不通!!對我來說..我也不可能自己拿錢出來賠..看來就只能等法院判決了吧!!這種問題各位先進有解嗎囧rz...?...(恕刪)
很簡單啊
1.肇事主因是對方機車
2.我方無肇事因素
代表此件車禍與你無關
代表你不用賠錢
所以保險公司也無法理賠
上法院你沒有肇責,不關你的事,法官要如何判你
剩下就是你要不要私下包紅包給對方而已
然後,你可以對機車求償修車錢(錢應該不多,只是單純出氣而已)
如果你有受傷,瘀青、小擦傷都可以
也可以告機車過失傷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