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用身障車位者令人感到氣憤


BlackJack~ wrote:
結果呢?
那間賣場的汽車美容主管.打來跟我道歉...
但是他之後卻補上一句:小事而已當場也道歉了.我幹麻還要打去總公司客訴?
小事?
在你覺得是小事.在我呢?
一次是把車給我停殘障停車位.還有一次把車給我停車道邊.賣場廣播要我去移車!
之後會員卡到期後就決定不再續約了!!!!


第三次
就是你的車被打的像蜂窩一樣
然後洗車的就說
"小事啦"

mycoeba wrote:
借標題問一下
如果搭...(恕刪)

我詢問回覆我檢舉的警察(苗栗後龍分隊已回覆)
他說因西湖休息站北上身障車位上方有遮陽板(太陽能板)所以常常有人違規停放在此處
且該休息站北上車位較少所以常常有人違規停放(但是當天休息站後方還有停車位喔!!我有去看一下)

可以臨停公務車位(將身障手冊置放在擋風玻璃上)
另外,若沒有帶手冊或無車牌可以申訴(當然比較麻煩-浪費行政資源,且若該車未登記為身障用車可能也無法申訴成功)

他有說行動不便者也可以(但是是苗栗喔不知道全國可不可以)

以下為新北市政府關於申請身障手冊之資料
如何申請、換或補發身心障礙手冊?及如何辦理戶籍異動註記?(發佈單位:新北市政府社會局)︰
(一)視覺障礙者
(二)聽覺機能障礙者
(三)聲音機能或語言機能障礙者
(四)肢體障礙者
(五)智能障礙者
(六)多重障礙
(七)重要器官失去功能者(含心、肝、呼吸器官、腎、吞嚥機能障礙、胃、腸道、膀胱、造血機
能)
(八)顏面損傷者
(九)植物人
(十)癡呆症者
(十一)自閉症者
(十二)染色體異常
(十三)先天代謝異常
(十四)其他先天缺陷
(十五)慢性精神病患者
(十六)平衡機能障礙
(十七)頑性(難治型)癲癇症
(十八)經中央衛生主管機關認定因罕見疾病而致身心功能障礙者申請人可檢附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最近一吋半身照片三張,先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或社會課申請,經公所承辦人初步審核填寫鑑定表中基本資料後,持該鑑定表至指定醫療機構辦理鑑定。鑑定醫療機構應於鑑定後一個月內將該鑑定表送達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或社會課,再轉由市府社會局依規定核發身心障礙手冊。
二、身心障礙手冊破損不堪使用或遺失者,應持原身心障礙手冊正本(遺失者免附)、戶口名簿影本一份、最近一吋半身照片兩張,至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或社會課辦理。三、若要辦理身心障礙手冊戶籍異動註記,則應先至戶籍所在地公所辦理戶籍遷入登記,市內異動者,可逕至新戶籍所在地鄉鎮公所民政課或社會課辦理異動註記;市外異動者應檢附原身心障礙手冊、戶口名簿或身份證影本、最近一吋照片兩張至現戶籍所在地鄉鎮市公所民政課或社會課辦理。
中秋節當天北上回台北,在湖口服務區廁所前的兩個身障車位停了兩台"一般"車,上完廁所出來看到警車插到那兩台車後面,警察走出來開單,其中一台還想要倒車落跑,結果當然跑不了。等我小孩也上廁所出來後就故意帶他們走到那兩台車前面很大聲的機會教育一下:有輪椅的車位是給行動不便的人停的,亂停會被警察開罰單,就像他們一樣。
可惜手機沒電沒有拍下來。
個人亦曾遇見隨意佔用身障專用停車格之車輛,當下即好意告之車主莫佔用,不料即被回嗆:
你家住海邊啊!隨即離開後,往前走沒多遠遇上管區在巡邏,上前告之後隨即前往拍照開單.
好好的人去跟佔用身障者車位,真是自私自利啊!被取締後或許會有所警惕吧!

www.JamesWang wrote:
可能要請立法院諸公,在本會期修法將腦殘列入為身障人士吧 .....


說得好!

腦殘無藥醫。
BlackJack~ wrote:
曾經為了這件事.我差點跟賣場的洗車人員翻臉!
去設點在賣場內某家連鎖洗車業洗車.
車交給他們就跟我老婆小孩去逛大賣場了...
回來交車的時候我洗好的車是停在"殘障停車格內"
我當場就跟洗車業者反應.
X的~他還笑笑的跟我說這沒什啦!
我趕緊開車離開這賣場.因為旁邊的殘障停車格很剛好的就有殘障人士正停好車在下車
XXXXXX-->心裡的三字經一連串!

回家後我打去連鎖洗車業者的0800反映這件事!
客服人員先道歉.然後說他們會去了解並要求營業點的人緣不可以這麼做!

結果呢?
那間賣場的汽車美容主管.打來跟我道歉...
但是他之後卻補上一句:小事而已當場也道歉了.我幹麻還要打去總公司客訴?
小事?
在你覺得是小事.在我呢?
一次是把車給我停殘障停車位.還有一次把車給我停車道邊.賣場廣播要我去移車!
之後會員卡到期後就決定不再續約了!!!!
...(恕刪)


大大心臟很大顆喔~~
01上面已經一堆在賣場的洗車場之不愉快經驗~~
小弟雖然只是開國產小車(11年老車)~~
也從不敢去那裡洗車~~
連洗車場旁邊的幾個車位都不敢停咧~~


回正題~~
那些愛停殘障車位的.........應該是腦殘.....

BlackJack~ wrote:
曾經為了這件事.我差...(恕刪)


向賣場直接反應會比較快
哈哈
真的 真的是最佳卑劣道德教育
nyko1225 wrote:
自從某'green'...(恕刪)

別氣憤,那些佔用的人快身障了,在練習停殘障停車格!!!
這就是典型的
善小而不為,惡小而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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