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是違規為什麼要兩套標準?

玄燁 wrote:
2、違規態樣如下:超...(恕刪)


不好意思 我沒本事跟你爭能不能以最高速限行駛內車道

只是即使我不是唸法律的 也覺得那個怕什麼連結很詭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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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用表速大於120小於125通過測速桿與紅斑馬都沒問題 卻很容易遇上前方比我車速慢的......因為我一直在接近他

不過這也只是個人駕駛經驗 也沒辦法證明給你看 所以唸法律的應該不會放在心上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玄燁 wrote:
那請問 "慢車靠右,快車靠左"
限速 110Km/h , 車開 110Km/h 是快車還慢車??

快車或慢車是用相對速度來定義的
這不會很難懂吧
當你遇到100的是快車
得利用內側車道超車
當你遇到120的,是慢車
我遇到警車、三腳架、雷射槍從沒在踩煞車的
不知道是我的表不準還是警用設備故障了
還真的沒收過罰單
如果警察告發我超速,那我也心服口服
如果是你們說我超速,請問是憑什麼?
玄燁 wrote:
你也識字嘛那請問 "...(恕刪)


請問您有辦法一直保持"標準的110公里"的速度行駛嗎?

如果您開111公里是否算超速?

反之您開109公里是否要離開超車道讓後車道車超越呢?

我開車30年自認沒有功力保持110公里的速度行駛

所以我不會佔用超車道,您功力夠嗎?
法律就是法律, 無法去質疑它, 各位也不用跟我辯論.
只要是違法, 不管是我開太快或開太慢, 都會有罰單.

我希望以後在二高新竹路段, 可以看到有車車 開的比我 110Km/h 還快的車衝過三腳架(到目前沒看到比我快的衝過去, 現實中我只看到減速的, 網路世界隨你虎爛, 我也可以說我車速 300衝過三腳架也沒罰單, 那代表什麼意思? 我的車速錶是一個爛錶, 我要回去找 NISSAN 理論, 為何 HID 誤差這麼大), 到時我會把車顏色以及部份車號 po 到這
有機會的話, 車主自己說有無罰單.

玄燁 wrote:
法律就是法律, 無法去質疑它, 各位也不用跟我辯論.
只要是違法, 不管是我開太快或開太慢, 都會有罰單.

你該不會不知道國道有10km/h寬限值?
還是你認為有這麼多人願意冒險跟新台幣過不去?
不管速度過快,還是速度過慢
一般老百姓都無權充當執法者
讓超車道發揮它應有的功用,我想說的就這麼簡單
開110要利用超車道超更慢的車也是天經地義
但不是開110就最大
超車道是每個人都可以利用,不是嗎?
玄燁 wrote:
法律就是法律, 無法...(恕刪)


那可不可以做個結論

發現後方比你車速快 右方也有空間可讓就讓 不用在那質疑什麼違不違規 超不超速 這樣應該很單純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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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的結論是 我不讓就是不讓 管我超速或龜速 反正有執法單位會開我罰單

那這個討論串還真是白開的

就跟質疑對方是否超速一樣 反正有執法單位會開他罰單
面子是一定要給的...... 不過臉有時候也是自己湊過來丟的......
Taipei 101 wrote:
相同的
不讓道聯盟永遠只想擷取自己想要的部份
台灣政府也是苦口婆心的勸導駕駛勿佔用內車道
內側車道為超車道、慢速車靠右
↑以上這些對於沒SENSE的駕駛等於白講
為了一己之私佔用超車道,有水準的人都做不來
因為個人的習慣而自我解釋法令,不就是你們最常做的事嗎?
台灣人經常不禮讓救護車,不禮讓行人,不禮讓殘障人士、老弱婦孺
要台灣人禮讓後方來車,當然是更不可能
所以我才說我不會緣木求魚
如果你們聽的進去,國道的交通也不會是這樣
『阻礙社會進步的絆腳石』這話雖刺耳卻實在

相同的
超車聯盟永遠認為超車是最大的。
還要把「不讓道」的罪名抹黑他人。
去看每個條文吧,佔用內車道,後面都有但書的敘述。
可惜你都看不到,只看到「超車」就是最大。
為了一己之私認為超車最大,真的是有水準的人都做不來。
.............
進步的討論就事論事,是不會隨意批評他人的。
「阻礙社會進步的絆腳石」這話確實刺耳,
但恰好實在地反形容了您自己。
2、違規態樣如下:
超車後,行駛速率低於最高速限使用內側車道,有適當安全距離(前方約100公尺及緊臨車道前後方各約100公尺以上)未駛回原車道,致使後方車輛受阻塞而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前車如何肯定自己一定是最高速限行駛?

在限110路段..當我以105錶速接近前車時..前車算不算佔用超車道??
前車的錶速是110..我的103..
我不可能知道前車的錶速是多少..
前車也不會知道後車的錶速是多少..
很明顯的前車認為他已達最高速限..
但是我的車卻受阻未能以最高速限行駛..

難道每次前後車相遇..都要請紅斑馬來測測看..
到底是前車的錶準..所以不用讓??
還是後車的錶準..所以前車該讓??


如果我裝個超級快樂表..錶速110..實際速度才80..

請問堅持以錶速110行駛在內線的駕駛..
你們遇上我時..
不會知道我的錶速已經110了..
但是你們會認為我是個合法的好駕駛??
還是也在心理咒罵烏龜車擋道??
特別是當我還跟中線車並排時???


其實..讓不讓我已經麻痺了..
拜託..不要牽手並排..或是別人要超車時加速阻擋就好..我自己找地方超..

當大家都以自己的自我標準開車..而不去考慮自己稍微的作為..可以讓更多人順暢通行..那說再多也沒用

燕赤霞 wrote:
相同的
超車聯盟永遠認為超車是最大的。
還要把「不讓道」的罪名抹黑他人。
去看每個條文吧,佔用內車道,後面都有但書的敘述。
可惜你都看不到,只看到「超車」就是最大。
為了一己之私認為超車最大,真的是有水準的人都做不來。

當你要超我的車的時候
你就不會這樣覺得了
不懂禮讓的說懂禮讓的人是為了一己之私
真不曉得這是什麼世道?

超車的人是哪裡大?
禮讓的人是哪裡小?
你的胸襟就只有如此嗎?
不愧為典型的台灣社會縮影
Taipei 101 wrote:
你們這些人就是阻礙社...(恕刪)


好!

沒錯,遇到超車我也一定會讓!

在高速公路上擋到後車的就跟擋人財路的一樣該死(合法財路!

其實跟拿著雞毛當令箭的講這些他會自動忽略的啦,他只相信自己想看到的才是對的!

有些更是射後不理

其實最近的汽車雜誌提到車用WIFI的問題,其實我覺得是一個很好處理的辦法

只是速度如何回報我覺得才是最大的問題!
你先拔到獅子的鬃毛.......你的電腦就會比別人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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