旺 wrote:是沒有看到呀方向燈打...(恕刪) 想必你也是這樣開車吧!有夠不可取的,那台黑色車只要打個方向燈就代表很無敵的可以任意狂切任何車道嗎!? 有尊重內車道直行車的路權嗎!? 如果嫌前車慢,那為何不等內車道速度較快的車走完再切內車道超車呢!? 如果是因任意變換車道而發生追撞事故,這是所樂見的嗎!? 懂得尊重別人,別人才會尊重你!!
charles0531 wrote:想必你也是這樣開車吧! 很抱歉讓您失望了小弟只是覺得如果小弟是被超的這樣其實也還好而已不至於須要到PO網撻伐路上不打方向燈.距離更短就切的比比皆是何況開車經驗如果多一點十之八九可以預測什麼樣的人會幹這種事不爽給人超門就關緊一點不要不想給超門又關不緊被得逞才來取暖
前車打方向燈切進來的時機是可以討論的,但是不是絕對的惡劣(在台北市這種情況多的是)而前車擋車的方式的確不對,但是大多數砲樓主的原因應該是樓主開大燈挑釁對方。在玩輸對方的情況下,上來PO文取暖會被砲是正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