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判決書終於下來~與迴轉車的一段孽緣。

是不是以後我缺錢花就騎機車上路跟在車後面

看到前方車子要左轉彎 我就給他來個失控"犁田"

再提告個過失傷害 以刑逼民

就有賠償金可以拿 花完再來一次???

看不下去了


JasonChenTW wrote:
初判表寫前車的是‘ ’未注意‘ ’不是‘ ’違規‘ ’
警方初判只要是無明顯違規者都會寫這樣
避免爭議
你知道有人綠燈直行撞到闖紅燈初判寫‘ ’未注意‘ ’嗎?(恕刪)




對不起,沒有看清楚是"未注意"而不是"違規".


還有,綠燈直行撞到闖紅燈的,綠燈被寫"未注意"用的是所謂的帝王條款"應注意而未注意",只要駕駛說"我沒有看到他衝過來,等看到他踩剎車已經來不及了"就會被安上未注意.


不過一體兩面,只要提出"信賴原則"及"防衛駕駛",還是可以對抗"應注意而未注意",不過當遇到法官很明顯偏袒的就沒轍了.....
看起來像是對方是從外線迴轉的吧而樓主是騎在內線吧,
這樣的話應該跟安全距離沒什麼關係,你們是不同車道。
時速20如果重心沒抓好鎖死一樣雷殘,超速也不成立。(加上沒證據)

樓主應該滿有贏面的,對方違規迴轉,應注意後照鏡而未注意,大概也沒打方向燈
FUR4ANKU wrote:
看起來像是對方是從外線迴轉的吧而樓主是騎在內線吧,
這樣的話應該跟安全距離沒什麼關係,你們是不同車道。
時速20如果重心沒抓好鎖死一樣雷殘,超速也不成立。(加上沒證據)

樓主應該滿有贏面的,對方違規迴轉,應注意後照鏡而未注意,大概也沒打方向燈


樓主不是已經說他是跟對方同車道的嗎 = =

哪來的不同車道

我自己本身騎車跟開車都有

如果有保持安全拒離 , 我看到前車有煞車動作 , 我就可以煞下來

即便他要左轉或下車撒尿 , 我都不會失控犁田

我比較不懂的是 , 樓主離前車的距離多少 , 時速多少?

為何你無法安全的停下來

若是不同車道對方突然迴轉 , 你急煞犁田那還沒話說

既然同車道 , 他因為要迴轉而煞車 , 導致你犁田 , 這樣為何要算在他頭上?

若他是因為前方有行人突然穿越 , 他煞車讓行人先行 , 而你無法安全的煞停犁田 , 那要算誰的?

我覺得若是有保持安全距離 , 就不會因煞車犁田

所謂安全距離 , 是讓你可以安全的煞停的距離

不是你煞車沒有撞到對方但自己犁田 , 還叫有保持安全距離

montoya57 wrote:
我如果沒保持安全距離就算按死煞車


你真的懂什麼叫安全距離嗎 ?

有保持安全距離還會因煞車而犁田 ?

你錯在未保持安全距離~為何這麼說呢?
因為鬼島的交通無法保持那麼長的距離
請參考機車安全駕駛方法:
http://iotsafety.rd.fcu.edu.tw/Team%20result/NO.10/motor-1.htm

看能不能舉證對方有無依照規定距離前打方向燈吧!

1.右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駛至路口後再行右轉。

2.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0公尺前顯示方向燈或

   手勢,行至交岔路口中心處左轉,並不得占用來車

   道搶先左轉。

3.四車道以上或同向二車道道路,欲右轉彎時,應距

   交岔路口三0公尺前換入外側車道或右轉車道,欲

   左轉彎時,應距交岔路口三0公尺前換入內側車道

   或左轉車道;其設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在慢車

   道上行駛之車輛不得左轉。

看到本篇回應..在下突然想問一下..

若是今天對方汽車車輛是由路邊停車,要直接切入外側車道..

這樣子有視同轉彎嗎??

因為本人女友在前些天,被一台臨時由路邊開出的車輛嚇到,而導致自摔..(有點像本篇樓主)

詳情我有po文問鄉民,目前兩位回覆的都是說.."自認倒楣"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294&t=2583970&last=33796879

是否可以這邊的各位幫我確認上述案例呢??

感謝各位~
不管再怎麼凹 你都凹不過恐龍法官的

tzongyao wrote:
因為本人女友在前些天,被一台臨時由路邊開出的車輛嚇到,而導致自摔..(有點像本篇樓主)...(恕刪)

算不同車道,路邊開出轉彎車需禮讓
樓主是同車道後車
Jason Chen @Taiwan
照樓主描述的情況..
看起來應該是雙方都有錯, 該車(或許)未使用方向燈號告知後方來車要迴轉, 而樓主未盡該注意而未注意之責任(但應無撞擊,所以無責), 但警方會出判該車違規迴轉就有點怪了..如果該路段可迴轉,不應該會這樣判..
但看起來警方的判決是要讓樓主跟該迴轉車輛駕駛進行和解鋪路...
基本上, 大小車發生事故, 在難以判斷肇事責任時, 警方通常都會判決大車有錯, 我想在這裡的初判應該也是循這個例子吧, 畢竟出事的是樓主, 該迴轉車主不痛不癢, 就情理法的情上就會給予該車比較不利的判決以促其與樓主(機車騎士並有受傷等狀況)和解.

但說真的, 慢+讓 還是用路人最好保護自己跟幫助他人的方法 ... 開車跟騎車的時候謹記: 該慢時慢,該快時快..多互相禮讓.....交通更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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