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安全距離的後果就是被超車插隊


Hope`& wish wrote:
暈@@四、由主線車道...(恕刪)

老兄!請看清楚第二段前置鏡頭
我說的是這一段~

暴走老古錐 wrote:
老兄!請看清楚第二段前置鏡頭
我說的是這一段~

一樣啊

哪裡有用減速車道超車?

Hope`& wish wrote:
一樣啊哪裡有用減速車...(恕刪)

抱歉!我不會貼影片。底下連結你可以去看一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w0YOTLC3H4&feature=fvst
可以從46秒開始看起
內中側白色線段是車道線(虛線-6公尺、實線-4公尺),而與外側車道相連的就是加減速車道-記得法規上稱為穿越虛線(虛線-2公尺、實線-1公尺)
你可以去比較一下第二段前置鏡頭所拍攝下來,是不是如同我上述所說的!


暴走老古錐 wrote:
抱歉!我不會貼影片。底下連結你可以去看一下
http://www.youtube.com/watch?v=xw0YOTLC3H4&feature=fvst
可以從46秒開始看起
內中側白色線段是車道線(虛線-6公尺、實線-4公尺),而與外側車道相連的就是加減速車道-記得法規上稱為穿越虛線(虛線-2公尺、實線-1公尺)
你可以去比較一下第二段前置鏡頭所拍攝下來,是不是如同我上述所說的!

你貼的跟我們在討論的有啥關係?

那輛車明明是用外側車道超越減速車道的車

越來越雞同鴨講了
暴走老古錐 wrote:
內中側白色線段是車道線(虛線-6公尺、實線-4公尺),而與外側車道相連的就是加減速車道-記得法規上稱為穿越虛線(虛線-2公尺、實線-1公尺)


內行的,是加(減)速車道。



行車多忍讓,回家再檢舉。
Hope`& wish wrote:
你貼的跟我們在討論的...(恕刪)

既然你看不太清楚(或是說不太了解),那我就一條一條解釋給你聽
第一段後置鏡頭後車已經行駛至加減速車道準備下交流道,所以應無疑義(只差沒打方向燈)
討論第二段的重點是,不去管他前行為(也就是第一段後置鏡頭所攝-而當他是在主線車道上行車)
而是插入魚貫行駛中減(加)速車道的車輛
所以可以依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33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
、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
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
二、未保持安全距離。
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

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9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
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
前車。

第11條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
,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
換車道。

第 18 條 汽車駛離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主線車道擬進入交流道、服務區、休息站時
,應先駛入外側車道,再循減速車道逐漸降低速率行駛之。
(這一條由樓主的第一段影片可以說明,表示後車業已進入減速車道-但此為前行為不予討論)

全部貼給你看
這樣解釋你可以了解嗎?
暴走老古錐 wrote:
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
第9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
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
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
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

你的第四款怎少幾個字?

那輛車有違反這一款嗎?


你其他講一堆和我們討論的何關?

Hope`& wish wrote:
你的第四款怎少幾個字...(恕刪)

你看不懂!那表示我的國文造詣很差!對不起!傷你的眼睛讓你看那麼多字!
暴走老古錐 wrote:
你看不懂!那表示我的...(恕刪)

我只是覺的你粉愛拗

不然就是台灣駕照太好考 連一些用詞都會搞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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