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pe`& wish wrote:一樣啊哪裡有用減速車...(恕刪) 抱歉!我不會貼影片。底下連結你可以去看一下http://www.youtube.com/watch?v=xw0YOTLC3H4&feature=fvst可以從46秒開始看起內中側白色線段是車道線(虛線-6公尺、實線-4公尺),而與外側車道相連的就是加減速車道-記得法規上稱為穿越虛線(虛線-2公尺、實線-1公尺)你可以去比較一下第二段前置鏡頭所拍攝下來,是不是如同我上述所說的!
暴走老古錐 wrote:抱歉!我不會貼影片。底下連結你可以去看一下http://www.youtube.com/watch?v=xw0YOTLC3H4&feature=fvst可以從46秒開始看起內中側白色線段是車道線(虛線-6公尺、實線-4公尺),而與外側車道相連的就是加減速車道-記得法規上稱為穿越虛線(虛線-2公尺、實線-1公尺)你可以去比較一下第二段前置鏡頭所拍攝下來,是不是如同我上述所說的! 你貼的跟我們在討論的有啥關係?那輛車明明是用外側車道超越減速車道的車越來越雞同鴨講了
暴走老古錐 wrote:內中側白色線段是車道線(虛線-6公尺、實線-4公尺),而與外側車道相連的就是加減速車道-記得法規上稱為穿越虛線(虛線-2公尺、實線-1公尺) 內行的,是加(減)速車道。行車多忍讓,回家再檢舉。
Hope`& wish wrote:你貼的跟我們在討論的...(恕刪) 既然你看不太清楚(或是說不太了解),那我就一條一條解釋給你聽第一段後置鏡頭後車已經行駛至加減速車道準備下交流道,所以應無疑義(只差沒打方向燈)討論第二段的重點是,不去管他前行為(也就是第一段後置鏡頭所攝-而當他是在主線車道上行車)而是插入魚貫行駛中減(加)速車道的車輛所以可以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 汽車行駛於高速公路、快速公路或設站管制之道路,不遵使用限制、禁止、行車管制及管理事項之管制規則而有下列行為者,處汽車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一、行車速度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或低於規定之最低速限。二、未保持安全距離。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9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前車。第11條汽車在行駛途中,不得驟然或任意變換車道,如欲超越前車或變換車道時,應先顯示方向燈告知前後車輛,並保持安全距離及間隔,方得超越或變換車道。第 18 條 汽車駛離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主線車道擬進入交流道、服務區、休息站時,應先駛入外側車道,再循減速車道逐漸降低速率行駛之。(這一條由樓主的第一段影片可以說明,表示後車業已進入減速車道-但此為前行為不予討論)全部貼給你看這樣解釋你可以了解嗎?
暴走老古錐 wrote:及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第9條汽車行駛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不得有下列行為:一、跨行車道、迴轉、倒車或逆向行駛。二、在路肩上行駛,或利用路肩超越前車或倒車。三、在加速車道、減速車道或單車道之匝道上超越前車或倒車。四、由主線車道變換車道至加速車道、減速車道、輔助車道或爬坡道超越 你的第四款怎少幾個字?又那輛車有違反這一款嗎?你其他講一堆和我們討論的何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