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歐洲國家重機行駛方式

9543 wrote:
這我就不懂了。
01上常常有人po國外的鑽車縫影片,並再三強調國外極力倡導機車鑽車縫。
既然國外鑽車縫是無違規疑慮的,那法國騎士號召歐盟國的騎士全部摩托車上高速公路不鑽車縫給政府看
是在表達什麼?

如果這事發生在台灣可以理解那個訴求,發生在歐洲…………??(恕刪)


FFMC組織("憤怒的法國機車騎士聯盟"; 由全法國爭取騎士權益人士所組成的團體)在法國40個城市發起抗議活動. 抗爭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爭取機車騎士在道路擁塞時可以鑽車縫, 並要求執政當局改善道路設施以維騎士安全, 降低機車安全裝備的稅金等等...

他們可不是爭上高速公路的路權!

在文明國家, 重車上高速公路可是天經地義的事!

3月13日, FFMC組織("憤怒的法國機車騎士聯盟"; 由全法國爭取騎士權益人士所組成的團體)在法國40個城市發起抗議活動. 抗爭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爭取機車騎士在道路擁塞時可以鑽車縫, 並要求執政當局改善道路設施以維騎士安全, 降低機車安全裝備的稅金等等...

抗議的機車騎士模擬合法行進隊形(每一部機車視同汽車: 保持法定速度與距離)來凸顯交通壅塞時, 數以萬計的機車將使交通阻塞更為嚴重)

每一個城市都設置有騎士集結點, 集結完畢後同時往巴黎市中心挺進...

沿路交通打結, 途為之塞...

超過10,000名騎士與8,000輛機車與會!

抗議活動成功傳達了訊息給執政當局: 如果要機車比照汽車行進模式, 城市交通將壅塞不堪...

最後大批車輛往公車站集結來抗議大眾運輸並非疏解城市交通的唯一途徑!

大部分的汽車駕駛人支持機車騎士的訴求... 抒解"機車流"至少解決了一部份塞車的問題!

我想...台灣也可以來仿效一下~機車族站出來先癱瘓平面道路~讓政府重視機車族的權力~
trri888 wrote:
FFMC組織("憤怒...(恕刪)

想到之前機車黨的FB活動
按讚的一堆
實際上來了不到幾成
台灣人的凝聚心不夠
trri888 wrote:
FFMC組織("憤怒...(恕刪)

所以,言下之意,基本上鑽車在歐洲一些國家也是違規囉?
是不是這個意思?
若本來就合法以及政府鼓勵鑽車縫,那何須抗爭?

那之前版上一直強調外國鑽車縫是合法的,基本上是在欺騙大家囉?

那可不可以說一下那些文明國家幾cc就可上高速公路啊?
因為有腦包協會一直限制在250以上,根本是在違背世界文明國家的潮流啊!!

9543 wrote:
所以,言下之意,基本上鑽車在歐洲一些國家也是違規囉?
是不是這個意思?
若本來就合法以及政府鼓勵鑽車縫,那何須抗爭?

那之前版上一直強調外國鑽車縫是合法的,基本上是在欺騙大家囉?

那可不可以說一下那些文明國家幾cc就可上高速公路啊?
因為有腦包協會一直限制在250以上,根本是在違背世界文明國家的潮流啊!!...(恕刪)

那是法國政府研擬禁止機車鑽車縫的法令才有這個抗爭,
台灣則是明文禁止但現實默許的怪異國家,
基本上要抓重機鑽車縫的話,一視同仁那小綿羊跟汽車就慘了;
250cc上高速公路還好啦,
你如果看過我們政府在wto白紙黑字寫的是150cc以上,現實是550cc以上,
你應該會覺得真正腦包的是政府吧。

9543 wrote:
政府腦包沒啥稀奇,某協會及其會員也跟著一起腦包,就真的說不過去吧?
你同意嗎?...(恕刪)

你不同意的話就加入協會,相信就不會腦包了。
怎麼能拿其他國家的駕駛方式來當借鏡呢
國情不同啊!!
同理可證...
Q:亞洲其他國家的網路都比我們快又便宜耶?
A:國情不同不能比較啦!你們要知足!
Q:為什麼我們的柏油路品質跟日本差那麼多?
A:國情不同不能比較啦!你們要知足!
Q:日韓港平均薪資所得都比我們高耶?
A:國情不同不能比較啦!你們要知足!
國情不同就是愛待丸啦
毛治國:『開車的人自以為很了不起,只要我上路,路就是我的,你們擋我的路就是不對,我最大!』

wells130974 wrote:
怎麼能拿其他國家的駕駛方式來當借鏡呢
國情不同啊!!
同理可證...
Q:亞洲其他國家的網路都比我們快又便宜耶?
A:國情不同不能比較啦!你們要知足!
Q:為什麼我們的柏油路品質跟日本差那麼多?
A:國情不同不能比較啦!你們要知足!
Q:日韓港平均薪資所得都比我們高耶?
A:國情不同不能比較啦!你們要知足!
國情不同就是愛待丸啦


最近食品進口問題

政府:世界潮流我們要跟上腳步!
YES!~

神R君 wrote:
想到之前機車黨的FB...(恕刪)


題外話

因為台灣的白色恐怖結束不久

法國已經結束百年之久

結論:至少等個20年


我也有按讚 不過時間真的很不剛好
反ETC

重機路權

上述兩種無聊的主題,總是無限循環的發生著......

9543 wrote:
所以,言下之意,基本上鑽車在歐洲一些國家也是違規囉?
是不是這個意思?
若本來就合法以及政府鼓勵鑽車縫,那何須抗爭?(恕刪)


在法國的話,法令規定不行,但實際上"容許", FFMC那次抗爭是想要爭取鑽車縫合法化.引用一段motomag.com
的報導原文.(有興趣的可用翻譯軟體看看)
Sur les voies rapides franciliennes embouteillées, les deux-roues circulent entre les voitures. Que pense le préfet de police de Paris de cette pratique ?

C’est interdit par le Code de la route, mais en pratique, c’est toléré. Nous travaillons à un assouplissement des règles de remontée de file avec la déléguée du gouvernement à la Sécurité routière, Michèle Merli. J’espère que nous pourrons très rapidement faire des propositions. Il y a eu des expériences menées en Province. Je crois qu’on pourrait en faire à Paris. Mais, dans un contexte où 43 % des tués à Paris sont des usagers en deux-roues motorisé (2RM), on a quelques réticences à autoriser cette pratiq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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