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其他樓的結論來看這可以說是完全是機車的錯,明知道高雄有很多酒駕,被撞的完全沒防備,顯示完全沒有防衛駕駛的意識,稍為互相一下,忍讓酒駕的汽車過去就沒這事了。更重要的是某些大大更是指出,如果被動安全做得好,戴全罩穿防摔衣,在這例子裡有不會重傷幾乎致命,機車騎士自己應該要自我檢討,跟汽車酒駕肇事者完全沒關係馬路如虎口,防禦駕駛關心您
ROSEXIII wrote:請問一下,有誰可以看出肇事車是哪一款嗎?我從影片中看不出來,但我朋友信誓旦旦說某牌車,我想確認它是哪牌的,如果不是他所說,想跟他說,不要又污名化某牌的車,,因為,這是酒駕人的因素,不要又牽拖到某牌車了~ 你朋友猜對了 HONDA K6
酒駕肇事使人受傷,以故意殺人未遂起訴求刑(台灣有這條嗎?神人可指正),並賠款,不得脫產!酒駕肇事使人死亡,以故意殺人起訴並求刑,並且要賠款、不得脫產!兩者在上訴定讞後,執行刑期期間,還要施以肉體刑,也就是可骨銘心的鞭刑。以上純屬個人想法,我想法律應該不會有這麼一天吧!
forevernuj wrote:我願意再贊助兩手的58高梁...(恕刪) 我也願意再贊助肇事人一箱 58 度高粱 (但少一瓶)、再送一輛 50CC 機車,讓你喝完再上又被AA看!這種事情幾乎每三兩天就重覆上演一次,我早已不敢騎機車了;現在都開車!小機車很想賣車行、太恐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