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奇已久的汽車迴轉問題

yanyu_911 wrote:
說不討論了 唉,我補一句就好

這裡不是同情被罰之人,他違規活該死好,就像我騎DIO出去口袋裡都會放上(禁行機車的罰款)

我想談的是因果連帶關悉,如果有人因他(違規者)因它(罰單)而受害..
難道這也是你口中的無可奈何嗎?
他(她)們小孩子等...的無辜,誰來替他們還原公道

讓交通更好!可以更好嗎?不見得
在教育沒有改變下,是不會有什麼重大改變的,往往只是親痛仇快而已

ex:有些警察抓到無照的學生時,會委婉的放他(她)們走 你知道嗎!
有位年輕的朋友被抓過,警察要他拿出駕照...
他說:因上課與打工的地點需要,不方便搭車去,所以只好冒險騎車去上課與打工
(當然啦 得先被訓斥一番),警察後來要他騎車小心點,晚班不要太晚回家上課要專心(不要偷睡覺)
閉隻眼 叫他快回家去吧!

這就是我想說的

*不是不想開他罰單,而是 開了他6000元的罰單後,學生他需要多久才能回復到正常平常心的生活態度
...(恕刪)

你說不討論是代表你可以不討論呀
別人想發表他的意見
你總不能阻止他吧?(或說不想討論 不想討論你還不是又討論了?說補一句結果補一大堆 呵呵)

你講的這種因果論扯太遠了啦
照你的邏輯來講的話
那些殺人犯強姦犯一樣不能判他刑讓它坐牢阿
因為它去坐牢的話
它的家人是無辜的
以後要怎麼過生活或接受別人異樣的眼光?

又或著
判刑的時候不能激怒那些殺人犯強姦犯
因為判他刑的話激怒了它
它坐牢出來以後會去傷害更多人
是這種邏輯嗎?
還舉一堆例跟故事...

還有檢舉交通違規
交通一定會有改善的
你所說的檢舉交通違規(或警察抓違規)交通並不會更好
是經過你實驗證明?
還是你猜測或推理的呢?

當然
這是你的想法
價值觀跟想法這種東西沒有所謂對錯
你高興就好
casper31912345 wrote:
各位的討論雖然後面有點離題了
我還是贊成亂世用重典的看法
就拿酒駕來說
最近那麼多肇事發生
就是因為法律不夠重....
讓很多人覺得值得一試
如果法律讓他們付出的成本夠大
讓他們覺得不划算
這樣應該會有效制止類似行為的發生

我另外一篇文章內有cht的員工
違規迴轉影響安全的行為
已經寄出給相關單位檢舉
其實本來不想送的
後來我考慮再三還是送出去了
只是顧慮到以後是否有人會受害..
能給對方一個警惕是最好
我們能做的也只有這樣了

純粹個人意見~謝謝
...(恕刪)

講穿了
就是
罰款不夠重
抓得不夠嚴

只要重罰加嚴抓
交通環境一定可以改善
交通環境變好
大家變守規矩
對大眾利益來說
是好?
還是壞?
相信答案很明顯

講起來很簡單
實施起來很容易
但台灣就是做不到
前面貼的那個e2000網友寫的很好阿
asa00299 wrote:
2012-03-22 02:39 by asa00299
文斌, 許久沒talk 了!

雖然許久沒上01, 但我違規糾舉下班後依舊持續進行, 除了九宮格DVR當作行車紀錄器外,另外類單眼從一台 18X 光學變兩台18X(機動手拿~火力展示+死角補強) + 24X(固定).

因上了01就會耽誤糾舉, 兩難! 儘量啦! 反正也糾舉不完, 沒事很想不開車出門, 因違規依舊, 不過紅單出去越多多少總會有效果, 尤其是常常碰到的那幾台! 先就住家附近先加強掃蕩吧!

"自己住家的環境要自己打掃&維護, 生活品質一好, 房價應該會比較高吧!" Ha! Ha!



哈,沒錯,實在糾舉不完,若由自家先著手,

巷口,路口確實路口轉彎停車己少很多,尤其是"固定愛停的那6-8台"

當然對"新來的"有時就用小紙條

-->[己拍照,違停1次900,每2小時可檢舉一次,再停就全部一次寄出]

也超有用的,只是有可能會讓自己"曝光" ,

在台灣,做這種事,竟然要暗著來,唉

[註]我家巷口10-30公尺,有一停車場,20 /1小時 .


目前來看,路,巷口轉彎,清爽多了,出門不在有"完全看不到左右來車,機車忽然衝過來,的危險了


albertgiants wrote:
2012-03-22 14:07 by albertgiants
你有同情心是好的,
但是顯然台灣目前駕駛人的行為問題是系統性的,
倘若不靠罰單遏止,
只會惡化沒有可能改善的一天.

假如台灣今天的交通環境是大家都遵守規矩,
那偶而不嚴重的違規則可以忽視,
畢竟沒有人是聖人,
大家開車都不可能完全沒有違規過,

你可能會認為, 如果罰到不小心違規的人怎麼辦,
我只能說,
那是改善台灣交通的作法的一個外部性,
你在台灣你就要共同承受這個外部性.

打個比方, 如果一個班級秩序良好,
老師根本不必規定許多行為罰則就可以好好教書,
倘若班級秩序差, 就會有一堆罰則來管理秩序,
這些罰則有可能會對某些守秩序的學生帶來不便,
但是你身在這個班級,
就要承受因為這個班級所帶來的 "因應措施".

如果大家不闖紅燈,
自然不必紅燈相機,
因為紅燈相機也會不小心照到不小心闖紅燈的人,
但就是因為很多人闖紅燈所以才需紅燈相機,
事實上民眾檢舉比紅燈相機公平許多,
因為民眾會依違規的情況, 故意程度決定是否送件, 但相機不會.

假如我開車我有可能被lin大逮到嗎?
有可能啊,
可是這機會極低,
因為我是原則上的守法駕駛,
即使偶而不小心犯錯要正好碰到lin大的機率更是微乎其微. (我也認了)
假如連任何人不小心違規都正好被逮到的話,
那這一天台灣的交通就真的有救了,
你懂我的意思嗎?



讀了真的都是身心舒暢阿

很會舉例講話有料文筆又好阿---->+1


-----------------分段------------------------



在這剛好有三個熱心的檢舉人 (我也是)

有看到l大/a大,回你,我本不想回你,怕有[圍剿]之嫌...


小弟也以為,你有同情心很好

對你來說,你的觀點也許是對的,是好的,但...用錯對象....

直接回你在引言中好了


yanyu_911 wrote:
2012-03-22 15:45 by yanyu_911
說不討論了 唉,我補一句就好

這裡不是同情被罰之人,他違規活該死好,就像我騎DIO出去口袋裡都會放上(禁行機車的罰款)


若守交通規則,不紅燈超線,不跨雙黃/雙白線,不闖紅燈,有戴安全帽......

誰會拍到該用路人違規呢.

也許還是會有違規時候,如紅線靠邊上下車....等,

但若把以往出門10個違規行為,減成1~2個,或0

那被拍的機會很小很小

我上班固定路線,時間也都差不多,但除巷口固定違停那6-8 (以前啦,現改善了)

還真的是沒拍到"同一台車"的耶

遇到同一台機率很小,更何況同一台違規的車

要拍動態的違規有時不好拍,除非是剛好我車前那台,否則真是不簡單的.

且他又有違規跡象,不然拿相機,開機,對焦...都要4-5秒

像若是我前車的前車,我就無法拍了,包括我前車左右方的機車,也不好拍.

所以要避免被罰,就是[減少違規]就對了.



ex:有些警察抓到無照的學生時,會委婉的放他(她)們走 你知道嗎!
有位年輕的朋友被抓過,警察要他拿出駕照...
他說:因上課與打工的地點需要,不方便搭車去,所以只好冒險騎車去上課與打工
(當然啦 得先被訓斥一番),警察後來要他騎車小心點,晚班不要太晚回家上課要專心(不要偷睡覺)
閉隻眼 叫他快回家去吧!

這就是我想說的



當然,有些警察抓到無照的學生時,有時會放人,

但,那你怎知,一回頭,該學生是不是馬上就又違反交通規則,撞上"無辜用路人"

你又知不知道呢??


以我自己來說,那種路邊紅,黃線很少在檢舉

除非,直接停車道中間,不靠邊 或 轉彎處.

這不也算[閉隻眼]嗎



*不是不想開他罰單,而是 開了他6000元的罰單後,學生他需要多久才能回復到正常平常心的生活態度



舉7-8年前的實例:

某男孩剛19歲,半功半讀,爸爸心血管/心臟有問題,有時打打輕鬆小零工,

媽媽在紡織廠,20000出頭/三班制,家有三個子孩,一個還在讀書,一個半功半讀,大的剛工作

一日,男孩在,右彎路形的直行路,在 "彎點" ,右方彎點有大樹.

一阿公從"田地小路" 衝出

男孩鬆油門,同時往左雙黃線靠,

阿公己衝到眼前(頭看另一方向,右方,根本沒看左方)

又沒想到 阿公前輪剛壓雙黃線,竟然急停不動,頭一樣看右方.

(彎點的雙黃線,還是加寬成網狀線,且有比貓眼石還高,大的 車道反光屏)

男孩急煞,仍撞上,因阿公是機車左側中間糟撞,

阿公人,車都右倒,手臂挫傷而己.

(中間...帶過...)

[對方無照,支線未讓主線,跨雙黃線]

對方一直向我方要7萬醫療+7萬健康費 =14萬

我方電話,人去他們家都有在做,但他們(住透天+八德重劃區有地)

就是要14萬

上調解,簡易判決都找幾個里長,縣議員去....

判決出來[對方無照,支線未讓主線,跨雙黃線]

我方[未注意前方路況]

他們在5個月又29天,去告我方[過失傷害]

其間就一直說[阿公閒閒沒事,到時閒閒陪你走法院,看你怎麼專心讀書,工作...等]

後來上法院,男孩媽媽怕兒子有[過失傷害前科],省吃儉用才存的一點錢

拿二萬出來和解 .


車禍當下,男孩其實受到驚嚇,單純家庭,沒遇過這種事,

當下怕阿公很嚴重,當下對方又找4-6人到車禍現場,.......當時只有他一個人..

當時,還把半工半讀的工作辭了....媽媽經濟壓力又加重了...


**有些事情,不要只看表面,很多東西是我們看不到的,除非親身遇到**




你知道,他們家庭從車禍~和解,過了多久才恢復嗎?

你知道男孩騎車,現在都有"陰影"嗎?

如果對方守[交通規則],這種事就不會發生了


如果,違規的人,被檢舉,會怕....變乖了...

可能就避開很多次的車禍了,你知道嗎?


可能讓很多"無辜者",當天可以安全回到家,你知道嗎?


**一張那麼薄的白紙,我們就看不到後面一切景象,更何況是沒有"全程親眼"看到的事**







要同情的應該是 "真正無辜的人" ,而不是違規者.


為了讓 [真正無辜的人]變少

只能多檢舉 愛違規 或 故意性違規行為的人



若不想被罰,就是 減少 或 不要 違規









文斌 wrote:
舉7-8年前的實例:

某男孩剛19歲,半功半讀,爸爸心血管/心臟有問題,有時打打輕鬆小零工,

媽媽在紡織廠,20000出頭/三班制,家有三個子孩,一個還在讀書,一個半功半讀,大的剛工作

一日,男孩在,右彎路形的直行路,在 "彎點" ,右方彎點有大樹.

一阿公從"田地小路" 衝出

男孩鬆油門,同時往左雙黃線靠,

阿公己衝到眼前(頭看另一方向,右方,根本沒看左方)

又沒想到 阿公前輪剛壓雙黃線,竟然急停不動,頭一樣看右方.

(彎點的雙黃線,還是加寬成網狀線,且有比貓眼石還高,大的 車道反光屏)

男孩急煞,仍撞上,因阿公是機車左側中間糟撞,

阿公人,車都右倒,手臂挫傷而己.

(中間...帶過...)

[對方無照,支線未讓主線,跨雙黃線]

對方一直向我方要7萬醫療+7萬健康費 =14萬

我方電話,人去他們家都有在做,但他們(住透天+八德重劃區有地)

就是要14萬


上調解,簡易判決都找幾個里長,縣議員去....

判決出來[對方無照,支線未讓主線,跨雙黃線]

我方[未注意前方路況]

他們在5個月又29天,去告我方[過失傷害]

其間就一直說[阿公閒閒沒事,到時閒閒陪你走法院,看你怎麼專心讀書,工作...等]

後來上法院,男孩媽媽怕兒子有[過失傷害前科],省吃儉用才存的一點錢

拿二萬出來和解 .


車禍當下,男孩其實受到驚嚇,單純家庭,沒遇過這種事,

當下怕阿公很嚴重,當下對方又找4-6人到車禍現場,.......當時只有他一個人..

當時,還把半工半讀的工作辭了....媽媽經濟壓力又加重了...


**有些事情,不要只看表面,很多東西是我們看不到的,除非親身遇到**




你知道,他們家庭從車禍~和解,過了多久才恢復嗎?

你知道男孩騎車,現在都有"陰影"嗎?

如果對方守[交通規則],這種事就不會發生了


如果,違規的人,被檢舉,會怕....變乖了...

可能就避開很多次的車禍了,你知道嗎?


可能讓很多"無辜者",當天可以安全回到家,你知道嗎?


**一張那麼薄的白紙,我們就看不到後面一切景象,更何況是沒有"全程親眼"看到的事**







要同情的應該是 "真正無辜的人" ,而不是違規者.


為了讓 [真正無辜的人]變少

只能多檢舉 愛違規 或 故意性違規行為的人



若不想被罰,就是 減少 或 不要 違規
...(恕刪)

真正的實例
感人的故事
比那些甚麼有的沒有的引人深省假故事好多了
那個19歲的男孩是你還是你兄弟嗎?

想不到八年前就有這種爛人了阿(爛人永遠有 現在特別多)
肇責接近100%
還可以跟別人死要錢唷
逼唉

台灣惡法
以刑逼民以刑逼民無敵呀(對老實人特別有用 爛人誰鳥你甚麼過失傷害前科)

文大要改一下
是三個孩子唷

本來想圈紅字重點
不過整篇都是重點
圈一大堆了

文斌 wrote:
哈,沒錯,實在糾舉不...(恕刪)

要同情的應該是 "真正無辜的人" ,而不是違規者.


為了讓 [真正無辜的人]變少

只能多檢舉 愛違規 或 故意性違規行為的人



若不想被罰,就是 減少 或 不要 違規

...


colbydad wrote:
要同情的應該是 "真正無辜的人"...(恕刪)


是的, 為了讓 [真正無辜的人]變少

只能多檢舉 愛違規 或 故意性違規行為的人

若不想被罰,就是 減少 或 不要 違規

所以, 我剛裝了LED 跑馬燈, 3/23 號開始上路使用
為了您的荷包著想, 能安份點兒,就安份點吧!


linpredator wrote:
還有
你不常上來回文
不過你每次回的文
讓人讀了真的都是身心舒暢阿
很會舉例講話有料文筆又好阿(恕刪)


lin 大你才是妙語如珠呢!
有時候你的梗還要頓一下才能會意過來,
之後便是會心的一笑!

有時比較忙沒空回文就只是上來看看,
你的觀點我幾乎都100%贊同,
而且你身為檢舉違規的實踐者真的令我由衷敬佩.
很高興能有支持違規檢舉的人的共鳴!

一般台灣的社會(01版不算)似乎都對交通違規的問題看得很輕,
都認為小事原諒過去就算了,
但是誠如我過去也提過的,
這是更深層的社會問題,
道路上太多違規搶快插隊者,
除了安全的問題外就是造成社會集體的不信任感,
還有社會價值的扭曲.
先進國家的人民開車守秩序不是天生的,
反而是政府重視行車的秩序加上重罰才造成的結果,
例如即便日本這樣的國家, 基本上大家都守規矩開車了,
交通警察還是努力不懈的執法,
有人去過日本遇到平交道沒停就被攔下罰錢,
或是轉彎車遇到斑馬線有行人只要滑動一下就被攔下,
再次證明連他們都需要重罰了,
改善台灣交通不用重罰行嗎?


文斌 wrote:
讀了真的都是身心舒暢阿

很會舉例講話有料文筆又好阿---->+1

但若把以往出門10個違規行為,減成1~2個,或0

那被拍的機會很小很小

我上班固定路線,時間也都差不多,但除巷口固定違停那6-8 (以前啦,現改善了)

還真的是沒拍到"同一台車"的耶

(恕刪)


文大, 謝謝捧場啦! 很高興遇到願意改善台灣交通環境的同好!
你說的很有道理,
要不是經常慣性違規的駕駛,
根本不需要擔心會被拍照檢舉,
以你的經驗可以做很好的例子,
有在抓真的有差.
以前我們家附近有個路口也是經常有闖紅燈,
之後紅燈照相機架設下去大家都乖乖停紅燈,
連越線都不敢,
況且個人檢舉比起紅燈相機要公平的多,
我們檢舉者對於不是故意違規的駕駛或不是太離譜擋路的駕駛通常不會太計較,
但是紅燈相機有可能照到更多無辜者,
不過即使如此,
大家遵守紅燈秩序這樣不是很好嗎?
怎麼會有人反對積極的作為來提升交通秩序呢!?


asa00299 wrote:
是的, 為了讓 [真正無辜的人]變少

只能多檢舉 愛違規 或 故意性違規行為的人

若不想被罰,就是 減少 或 不要 違規

所以, 我剛裝了LED 跑馬燈, 3/23 號開始上路使用
為了您的荷包著想, 能安份點兒,就安份點吧!(恕刪)


a大, 你說得很對啊! 很多違規根本是故意與法律或其他用路人做對的行為,
我相信我們檢舉人不會故意去找碴,
有沒有那美國時間去檢舉每一個小違規,
但有人明顯的違規, 例如把車大剌剌的停在公車停靠區下車去麵館吃麵,
這種行為不是不小心的說得過去的.
很佩服你啦,
身邊有這麼專業的設備為台灣社會盡一份心力!
共勉之.

asa00299 wrote:
是的, 為了讓 [真...(恕刪)

a大
你的影片會不會太有梗了阿?
請教一下你是裝在車後嗎?
用心良苦耶

誠心建議
小心你的人身安全阿
路上的見笑轉生氣的爛人白目很多

casper31912345 wrote:
不過最近幾個星期
已經碰過好幾次迴轉到一半
後面的車直接跨雙黃線要衝上交流道
差點撞到我的車
前天還有個阿伯指著我的車唸
真的讓我有點疑惑了
才想再確定一下


要對付這種人,
就是讓他吃一張罰單,
讓他知道誰才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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