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bvvccjojotv wrote:真是抱歉,原來我看到的是舊法規,已經改為轉彎車應讓直行車先行。可是這樣也真是有點奇怪,如果已經轉彎了,直行車隨後撞上,也是自己不看清前方路況,本次車禍我有計算過機車距離事故路口,總共經過約6.3秒時間,若以機車時速50來算,距離路口將近有90-100公尺,早就已經看到該汽車要轉彎了。...(恕刪) 沒關係你的態度好過一些死不認錯愛打嘴砲的法規早就改了轉彎車是"一定"要讓直行車的那你說你要轉彎已經停在那邊等了直行車還故意偏過來來撞你怎麼辦?1你倒楣2最好有行車記錄器影片證明他"偏過來"撞你
某些開車的人真的有些嘴臉!!原來騎車還要看閃幾下方向燈才能過?!說路權放一邊,可是這些開鐵殼車的人卻沒想過這些肉包鐵的人內心的心酸,你要停就停要彎就彎!就因為一句話"撞到痛的是你"...所以機車族僅能犧牲自己放任別人!!但放任的後果也得不到該有的尊重ZZZZ這根擁槍自重有啥兩樣??有槍就能殺人放火!!沒槍就只能任人宰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