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李鴻鈞指出,現行時速九十公里速度太快,應該降到七十公里,才能確保安全。


Wazzuup wrote:
速限越低,開在雪隧的...(恕刪)



答對了~~~~有司機^^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有鑑於部分車子溫度過高

進入雪隧後可能因高溫產生火燒車

以後進入雪隧必須熄火...掛上鐵鍊勾在拖車勾上..由電動纜繩自動牽引過隧道

如此完全沒有1.溫度問題、2.逼車問題(間距都相同)、3.超速與車禍問題~~


你看多好阿XD

真是先進的鬼島阿
RD我回來了,繼續傷害我的眼睛~

雪隧的事情還是其次


最重要的是要先補好立委頭上的洞

要不然 通過的法案都阿哩布達

台灣都快被弄沉啦
台灣駕照太好考
速限多少都一樣危險

所以更不能一味降低速限
一堆提案的官員都不用自己開車腦袋有洞
車以經夠多了,速限越嚴,只會讓駕駛人更猴急而已!!

台北市公車速限40可以開成這樣,愛逼車硬鑽硬卡也不願減速,因為我想下班但不能開快
若所有車在雪隧限70的意思就是,安全間距可以設更短,我完全不認為會比較安全
由此可見為政者,盡用會讀書會考試會乖乖聽話,唯獨就是不會做事也沒能力的人,才能做大官,
雪隧事故是人的過失因素,是未保拎安全車距所造成,並非是限速的問題.
照他說其他交通工具亦是常發生交通事故,那是不是全部改成龜速就不會發生交通事故啊!
能力不足就是能力不足,判斷力不行就是不行,非干其擁有祟高學歷及擁有專業證照,所能及.
降低速限,的確是能減低 意外發生時的傷害,

也因為這樣,駕駛人就更不專心,邊開車邊做其他事。

Wazzuup wrote:
速限越低,開在雪隧的...(恕刪)


沒錯 尤其雪隧長度長
隧道內空氣比較稀薄,會讓人昏昏欲睡,
如果速度再調慢到70公里話
是走回頭路
君不見彰化八卦山隧道都從70KM上升到80KM了呢.
保持安全距離為上策
多宣導說不保持安全距離會收到紅單
包準這追撞議題會改善
錢多話不怕? 那累犯就加倍罰款或拘役
車禍主因是間距不足而不是限速,

請政客不要這麼會借題發揮好嗎?

就像國外有很多free way車禍肇事率就是遠比我們低很多,

所以開車習慣才是主因吧!

cckm wrote:
時速10不會火燒車.


錯!!!只要車子有問題...
任何車禍都"有機會"產生火燒車..
不要小看10km的能量..
跟你不熟!!請不要傳私訊給我~~除非你欠砲~~


之前在美國加州開車, 車速超快, 但是每台車幾乎都是跟著尾巴開, 沒甚麼安全距離...
開著我心驚膽跳的....當地人朋友說, 美國人對自己開車很有信心...不用擔心...

反觀雪隧, 開過 n 次, 沒一次能開到速限上限, 根本不是速限問題阿, ...應該是大客車駕駛該多注意一點吧 !!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