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禍判定有很多條件
就像柯南拚案抽絲剝繭一樣
但是如果今天找不到線索的時候
就會被迫用所謂的 "路權" "幹道支線" "路>巷" 這類的理由來判定
基本上這些都是可參考的項目
"但是"
自己多懂一些相關知識 才能保護自己 而且當下保留一些對自己有利的證據
避免上調解或是法庭被對方牽著鼻子走
其實這些條例某個角度講 跟 律師法庭辯論差不多
根據律師引用的法條不同 會有不同的論點
所以樓上每位所提其實都沒有錯
但是真的發生交通糾紛 並不是 隨便就能引用一個案例或是條文
就能保證100%無肇責
懂得多 證據收集的多 就能保護自己
吸收別人的經驗拿來運用才是最重要的
口舌之爭並不是重點
กิิิิิิิิิิิิิิิิิิิิ ก้้้้้้้้้้้้้้้้้้้้ 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