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rlesmusic wrote:
認同有沒有人能從法理...(恕刪)


因為這種重大違規的法規 "一般人" 根本就不會去觸碰到

而且重大違規重點就是要嚴懲 這時候根本不會談合理不合理

就像殺人償命 殺人無期徒刑 怎麼談合理不合理意思一樣

不違規都沒問題....

กิิิิิิิิิิิิิิิิิิิิ ก้้้้้้้้้้้้้้้้้้้้ ก็็็็็็็็็็็็็็็็็็็็
國外 嚴重的危險駕駛(當然包括超速)
好像是要關 還背前科的

台灣好像只要不撞到
最多就罰錢 吊照吧....
charlesmusic wrote:
請教各位先進
目前法規規定超速60公里以上要吊扣大牌三個月
但是明明是行為人違規,關車什麼事
(感覺好像查到種大麻要拆房子的邏輯)

應處罰行為人,例如吊扣駕照,罰款
吊扣大牌的法源與法理依據究竟何在
難道從來沒人質疑過這不合理之處嗎?

感覺很疑惑

應該要連駕駛人一起關3個月才合理

只有車牌被扣

駕駛還是一樣開著無牌車在路上飆
可以請問版主~~~

未成年人駕車(無照駕駛)處罰車主,
您覺得合不合理呢????????
最討厭常把「聽說」二字掛嘴邊的「人」了
大家都覺得很合理..

不能因為大家覺得合理..
就覺得大家都是在放炮..
看到大家覺得合理..
就認為大家都沒有考慮實際狀況
就認為大家的回文毫無意義..
大家都認為合理..難道不就是一種意義???

想請問..你的回文..給樓主的疑義..什麼樣的意義???
也對啦..也是要顧慮你的感受..

"大量修正.."

charlesmusic wrote:
大家都覺得很合理,喔...(恕刪)

那段回文不是針對樓主你...

你舉的例子我懂..
但是如何證明你的論述是真理??
如何證明大眾的合理卻是民粹??
簡而言之..證明大家是錯的..你是對的..

你們提出任何說法或證據來說服大家了嗎???
哥白尼..伽利略..孫中山..愛因斯坦..翁山蘇姬..
可不是上網嘴嘴砲..就證明他們就是真理..
改革必然有個辛苦的過程..
再證明自己是真理前..是不是先拿出個東西來..再批評..
如果只有批評..要問問你的想法..卻總是顧左右而言他..
連個建議也沒有..更遑論具體做法..
那也只是鄉民的嘴砲一般..

至於..您說所得稅率通通1%
為什麼不可能通過..
因為99%的人..真的不是笨蛋..所以不會通過..

對於法的概念..既然您略有涉獵..

法院以及審判所依循的法律..自然不是天下掉下來的
民主社會中..
法院設立的依據..
法律條文的產生..
哪項不是通過"民意"而產生的???

至於小弟的說文解字..必然登不上法學之大堂..
但是..全世界第一個文字記載的法典是如何產生的..
相信您一定比小弟更為精熟..
何不跟大家稍微講解一下..

而小弟的說文解字跟國文造詣..
將當是"拋碎磚,欲引美玉"罷了..

至於另一位敲邊鼓..吶喊助陣的..拿出點東西再來吧..
世界之大..別把世人瞧扁了..
是不太合理....

......應該就公共危險罪了.....
扣啥牌啊.....
我覺得要分兩件事情來看這件事情耶

如果從 人違規卻扣車牌這點 當然不合理阿

但是 今天多了一個條件 成為 "重大違規"

那當然是嚴格懲罰阿

就跟酒駕一樣

酒駕沒肇事 但是被抓 罰錢

是不是也要來說 "又沒出事 卻要罰錢 哪裡合理?"

嚴懲就是要讓犯法者引以為鑑 才叫做懲罰不是嗎

超速的法規是用來抑制犯罪 而不是 等價交換

而且嚴重超速 汽車已經跟凶器沒兩樣 沒收凶器我覺得剛剛好
กิิิิิิิิิิิิิิิิิิิิ ก้้้้้้้้้้้้้้้้้้้้ ก็็็็็็็็็็็็็็็็็็็็
chuenjia wrote:
那段回文不是針對樓主
你舉的例子我懂..
但是如何證明你的論述是真理??
如何證明大眾的合理卻是民粹??
簡而言之..證明大家是錯的..你是對的..

你們提出任何說法或證據來說服大家了嗎???
哥白尼..伽利略..孫中山..愛因斯坦..翁山蘇姬..
可不是上網嘴嘴砲..就證明他們就是真理..
改革必然有個辛苦的過程..
再證明自己是真理前..是不是先拿出個東西來..再批評..
如果只有批評..要問問你的想法..卻總是顧左右而言他..
連個建議也沒有..更遑論具體做法..
那也只是鄉民的嘴砲一般..

至於..您說所得稅率通通1%
為什麼不可能通過..
因為99%的人..真的不是笨蛋..所以不會通過..

對於法的概念..既然您略有涉獵..

法院以及審判所依循的法律..自然不是天下掉下來的
民主社會中..
法院設立的依據..
法律條文的產生..
哪項不是通過"民意"而產生的???

至於小弟的說文解字..必然登不上法學之大堂..
但是..全世界第一個文字記載的法典是如何產生的..
相信您一定比小弟更為精熟..
何不跟大家稍微講解一下..

而小弟的說文解字跟國文造詣..
將當是"拋碎磚,欲引美玉"罷了..

至於另一位敲邊鼓..吶喊助陣的..拿出點東西再來吧..
世界之大..別把世人瞧扁了..

...(恕刪)


喔!這樣偏離主題了


小回一下
民主社會法律條文的產生
絕對不止於民意
這不是GOOGLE一下,再隨便咬兩下,又囫圇吞下就可以在板上高談闊論的

至於字裡行間讓您誤會
在下不敢說您是碎磚之流
只能說
文以載道難,非聖人不足為

言之有物就只是~~少些故意,多點誠意而已

討論稅率合理性與立法實務
我天哪
您該不會矯情到真的以為我在談稅率幾%才合理吧

全世界第一個文字記載的法典是如何產生的..
這您又可以按例GOOGLE一下
何須在下畫蛇添足

對於主題
在下沒有提出說法,
在下依經驗法則,法理邏輯提出~~"疑問"
再強調一次~~是~~"疑問"
疑問有時會有其演譯或歸納的前置作業,但它單純的,就是個~~~疑問

最後,若再下的舉例讓您疑惑
那在下要說
強調的不是真理不真理
純粹對您的多數正確論,題個反證
連"網路嘴砲"都拿出來當論點基礎
再下不解,為何您要雞毛令箭化


依然感謝您回文
在下修養不足
並如夏夜飛蟲,有火必撲
您大人大量
就別再費心回應了
搞得雞毛鴨血,樓高窗戶少
言不歸正傳,實非在下本意

寫那麼多,還是沒接觸到基本邊緣。

標準之訂定,勢必以參數作為基準。

連基礎構造都沒有,那還有什麼價值與之討論下去?

有人會拿著研究報告,去找小學生討論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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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常我會把那些還沒準備好的人,趕出我要的會議中。

因為那會浪費大家的時間,如同這串文章~~~問題一堆。

講了那麼多,卻沒有半點可作為開頭的基準,這真的很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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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不懂嗎?那看電視好了,傻笑~那可以使你輕鬆的傻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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