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0322 wrote:目前機車的行車規定,是對大多數用路人的立場來著眼,不是您認為安全,就真的安全,須以群體來考量。 是喔...機車與汽車的數量相較,機車應為大多數吧?現行法規真的是為了大多數用路人的立場嗎?
乙烯 wrote:速限40~50的路段是哪門子的快速/高速公路講梅花跟紅盾牌就算了,市區高架跟內側車道的禁止跟本就跟你講的一點關係都沒有 看來你一定沒走過新生高那段會限速40是因為一個大彎接下來還有一個S彎不然在之前都是限速70的
chocobothink wrote:看來你一定沒走過新生...(恕刪) 70+8(機車儀表速差)+10(道路速限寬限)=88如果125機車無法達到88並且全程走回新生高架, 那還能叫機車嗎?新生高騎了幾次了, 救國團活動中心上長春路下, 可以省下至少10分鐘的時間!
該用戶已被屏蔽 wrote:汽車或機車有打方向燈...(恕刪) 真的平均下來...我在路上看到的汽車變換車道會打方向燈大約7成機車變換車道會打方向燈...百分之一不到吧...(說不定千分之一)目前沒看過...不過我自己能打就會打想說會不會有人看到很稀奇把我拍下來然後PO上來~看來我想太多了~不過我還是會打...為了自己的安全
米咖 wrote:70+8(機車儀表速...(恕刪) 機車還有分電動5070100110這幾點我就覺得疑慮了~在加上這些騎上去~如何分類如何取締撇開電動...50...剩下都是白牌如何分類限制上高架?在高架取締很危險而且你能接受一路上有三寶出沒檔路嗎?光遇到開車的烏龜你都想罵人了在高架遇到速差很大你應該也清楚這樣很危險在道德觀念沒有深根普及下都很危險不過開放也好...出事後有機會反省的人以後路上就會少這些危險人物沒機會反省還是會少這些危險人物重點是不要拖我下水就好台灣不是不能接受開放而是開放後發生事故輿論又會扯到那些官員上不開放是因為官員不敢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