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遊台灣 wrote:
因為若適用在雙向雙車道 , 主要考慮的應該是右側沒有空間了 ,
所以再由右側超車 , 會危害到被超車的車輛 .
樓主的狀況也是如此 !
開這項應該比較適合
九十四條
汽車行駛時,駕駛人應注意車前狀況及兩車併行之間隔
,並隨時採取必要之安全措施。
第四十七條
汽車駕駛人超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罰鍰:
三、在前行車之右側超車,或超車時未保持適當之間隔 ,或未行至安全距離即行駛入原行路線。
但怎證明沒保持安全間隔?
這就跟一般道路沒事時不可能被開與前車未保持安全距離一樣
只是一旦發生追撞 後車就會被開




























































































